皮装,我酷故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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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15 21:39:23
据说国内是从1981年开始有皮装生产设计的,那时候的皮装多是山羊皮,厚得跟铠甲似的,足有1厘米厚。到了1995年,咱们的皮装仍然是不仅厚,而且硬,更像顶着一身铠甲。款式也是大、宽且长,毫无时髦可言。
皮装从它诞生那一天开始其实是与酷字相关的,这个“酷”字不是简单的形象上、行为上的耍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它代表着“拯救”的英雄主义。上年纪30年代,第一位飞越大西洋的女士爱米莉亚·哈恩特,她的飞行装扮,尤其是皮夹克一时引领风潮。透着这样英雄主义的酷是真的酷。 休闲 居编 辑
每一个年代对“酷”字的理解都不同,就像上世纪50年代对酷的理解是马龙·白兰度的版本:穿T恤、皮夹克、骑摩托车;60年代的酷是服装奇才伊夫·圣·洛朗的设计:黑色的过头高领衫、外加皮夹克,深为当时的摩托车骑士和披头士歌迷的欢迎;而在70年代,皮夹克所象征的反权威、反主流的态度为人们所接受,那些最顶级的“恶俗”歌手服装往往用蛇皮制作,追求炫目的效果……
当世界经济渐渐好转,战争不再大规模的爆发,人们对皮革的反叛精神的热情渐渐消失,设计师们开始思考,皮装到底应该是怎样的。TRUSSARDI开始着眼于软质皮革,上世纪90年代Gucci也鼓励男人们穿皮装,并用中性化手法给了皮革新的关于酷的定义,那就是雅皮士风貌———皮质轻软,像是一件普通的夹克;紧身设计强调男性阳刚的体形,细节则是摒弃琐碎的极简主义。
虽然近年来战争再次被世人关注,疾病和灾害让人们担惊受怕,“英雄主义”的酷再次归来,2004年秋冬的皮夹克重新以飞行员、驾驶员的款式受到设计师们的青睐。然而追求轻与薄的柔软质感仍旧为贪舒适贪安逸的人们念念不忘。 来自巴黎的品牌在纽约之大受欢迎,与Michael在当地的影响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