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两幼童吃癞蛤蟆中毒一小男孩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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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05 22:46:34
前日,海南昌江发生一起罕见的食物中毒事件:该县境内的红田农场一对夫妇在田里捉到两只蟾蜍,回家后将蟾蜍烤熟给2名幼儿吃,结果吃了蟾蜍的孩子一人死亡,一人被送到医院抢救。
前日中午11时30分,从贵州来红田农场11队附近一香蕉园打工的韦某夫妇,在做中午饭时将在田里抓到的两只蟾蜍用火烤熟,并分别给其1岁儿子和3岁的女儿吃。大约半个小时过后,两名幼儿相继发生恶心、呕吐等症状,并且症状越来越严重。中午12时40分左右,慌乱中的韦某赶紧用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让老乡用摩托车带他们到十月田镇路段等候救护车。
中午1时,昌江县人民医院120救护车赶到时,小男孩已经停止呼吸,瞳孔放大,随行医生赶紧采取输氧等手段抢救,但为时已晚,小男孩已经死亡。小女孩此时头脑相对清醒,但不断呕吐,称肚子很痛。医生立即对其采取抢救措施,随后送到医院急救科对其进行洗胃、催吐处理。下午2时,小女孩症状有所好转。
昨日中午1时,据主治医师黄泽帅介绍,韦某曾跟他说,他们以前也吃过蟾蜍,但没见有什么事,没想到这次却发生了这样的状况。黄医生说,蟾蜍皮肤分泌出来的黏液有剧毒,对人体心脏、消化道及中枢神经产生严重损害。食用蟾蜍中毒后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并伴有头痛头晕、嗜睡、四肢麻木以及心悸、心律失常等表现;严重的会出现昏迷,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事故发生后,昌江县食安办及有关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开展医疗救治和现场调查取样工作。同时,向社会通报中毒事故,告诫广大群众切勿食用蟾蜍。据了解,近半年来,海南省已相继发生3起因食用或误食蟾蜍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共造成9人中毒,其中3人死亡。
(转载自《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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