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桶装水,怎么喝到了塑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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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1 11:18:37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纯净水的标准是无色无味。如有味道,消费者不要喝,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虽然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但大家更期盼对食品的“贴身衣裳”知根知底;期盼有关部门有效监管,少让消费者自己操心。
“桶装纯净水哪能会喝出一股塑料味道?”近日,不少读者致电新民晚报962288热线。
消费者喝下有塑料味道的纯净水,会不会“受伤”呢?
为探明究竟,连日来记者 多方调查,有喜有忧。喜的是,今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启动了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关部门开始重视这一问题;忧的是,由于监管难度和科研手段跟不上等原因,暂时对“塑料味”没有任何办法。
“塑料味”是晒出来的?
8月10日,住在虹口区的王小姐在曲阳路某超市购买了一桶4升装纯净水,喝的时候感觉有点异味,她没在意,以为自己味觉出了问题。她老公在食品行业工作,对味道比较敏感,回来后一尝,说是生塑料味道。
厂家当天派了一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看了看生产批次,尝都没尝,就知道了原因。
“已有几家客户反映过了。”工作人员姓权,是这片地区的业务员,她解释说:“天气太热,这车子货在运输中,可能受到太阳曝晒,所以出了点味道。”
双方在理赔上产生分歧,王小姐要求赔1箱,厂方说最多赔3瓶。这下王小姐生气了,非要问出个所以然,9月6日,她投诉到了上海虹口区食药监局。
虹口区食药监局综合业务科的刘科长有些为难,一来这桶水是8月3日生产的,二来只剩半瓶,就算查出来也不能说明问题。但是,他们还是立刻来到王小姐所说的曲阳路某超市,将4升装纯净水全部撤柜调查。检查人员打开一瓶8月24日的水,在“着重注意味觉,特别是塑料味”的提示下,6位工作人员分别品尝了一下,只有1人感觉:“是有那么一点点塑料味道。”
到这里,这起投诉暂时告一段落。王小姐无奈接受了厂家的赔偿方案。
类似投诉绝非个案
在315投诉网上,对“塑料味”的投诉绝不只是个案。上海消费者张富琴、北京消费者王占锋、广东消费者方榆,都有着和王小姐同样的“遭遇”。
9月8日,王占锋在北京城乡仓储大超市购买了一桶农夫山泉4升装天然水,他介绍说:“桶体标明2006年8月3日生产,打开盖子便闻到一股味儿,喝了一口舌头发涩,极其难喝,因为是晚上临睡觉前才开的瓶,所以害得我一夜没喝水。我以前一直购买这种饮用水,从来没有问题。估计是瓶子出了问题,我强烈要求给个说法。”这几起投诉的最终结果,依然是厂家做些赔偿。
好的塑料桶应能耐热
对于水中的“塑料味”,农夫山泉上海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解释:“我司技术人员分析后认为可能是运输、储存过程中长时间受高温环境影响造成,我司将加强储运过程中的防晒、隔热措施,减少产生异味的可能性。”
平时,我们在市场上看到的透明塑料瓶,叫做聚酯瓶(PET),而小桶的农夫山泉4升装、延中一加仑等,都采用半透明(乳白色)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这高密度聚乙烯瓶似乎特别怕“热”。有些厂商在包装上特别注明了注意事项,如“水森活”提示“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霖碧注明“存放于阴凉清爽处,避免阳光直射”,延中则写明“一次性使用免回收”。
对于所谓“塑料桶怕高温”的说法,几位材料学专家提出了质疑。中科院有机化学科研所的傅女士表示:“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瓶,有一定的耐热指数,运输过程中的高温,怎么会令水产生塑料味道呢?”
“塑料瓶的加工工艺和方法,都有一套国家标准,必须达到相关指标才能出厂。达到国家标准的塑料瓶肯定是安全和卫生的。”傅女士介绍说。
苑会林是北京化工大学聚合物工程系副教授、中国工程塑料工业协会理事,他表示:“不管是聚酯(PET)还是高密度聚乙烯(HDPE),本身都是没有任何味道的,如果产生气味的话,那就值得探讨了。”苑教授同样指出,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容器都是无毒无害的,本身也不会产生塑料味道,“依我看味道不一定是瓶子本身产生的,也有可能是贴膜、溶剂中的一些分子等等。”
对于“高温导致塑料瓶释放异味”的说法,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也不敢苟同:“当然,导致纯净水异味的因素有很多,但这样的说法,确实值得商榷。”
60%包装材料有隐患
上海市食药监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事实上,由于技术能力有限,我们对塑料包装材料并不十分了解,怎么监督、怎么管理、怎么检测,还不是非常明确。”
“我国大约60%的食品包装材料有安全隐患,更多的人,还在使用那些来历不明的塑料制品,这会给健康带来危害。”中国包装资源综合利用委员会的专家表示,我国食品塑料容器的标准相对滞后,一个原因就是相关研究落在了后面,往往出了问题后,才想到“提醒”消费者。
上海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说:“塑料容器和包装的研究,涉及很多边缘性学科,发达国家在这方面远远领先于我国。比如PVC保鲜膜,就是国外发表报告后,我们才知道那是有问题的,然后在国内展开了清查行动。”
来自质检部门的一份报告中显示,“长期以来,人们普遍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在于食品本身,但是,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经验,以及我国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表明,食品接触材料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重大。”
据质检部门介绍,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后,绝大多数中小塑料制品企业将被严格的标准拒之门外,垃圾餐盒、废旧奶瓶或许可以远离我们的生活。但是,对于塑料制品的监督、管理和研究,并不能因为准入制度的实行而放松。
【焦点链接】 食品塑料包装惹祸
■2005年 由于在本国遭禁,日韩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膜大举进入中国,发现危害后被禁。
■2005年11月5日 济南一消费者在食用某知名品牌牛奶百利包时发现,有一股刺鼻的塑料味。该公司表示,袋装牛奶加热到一定温度时,塑料袋本身肯定有气味。
■2006年初 质检部门普查发现,我国现有食品用塑料包装等制品生产企业3700多家,其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就有1100多家,占企业总数的近1/3。
■2006年5月 同济大学基础医学院厉曙光教授表示:“用塑料桶装食用油,食用油中会溶进对人体有害的增塑剂。”有关人士指出,增塑剂使用范围之广,污染面积之大,影响人数之多,比农药、DDT等有过之而无不及。
■2006年5月 用废旧光盘制作的“问题奶瓶”被曝光,材料中的有毒物质酚严重超标。
【焦点关注】 劣质塑料包装危害健康
欧盟在1999年就通过正式决议规定,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对婴儿奶嘴等产品中的增塑剂含量作出严格限制。
欧盟对于食品接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残留限制很严格。因为食品接触材料对食品安全有重要影响,劣质食品接触材料虽不像病毒、细菌那样在短时间内对消费者身体造成危害,但在长期反复使用的情况下,有毒有害物质会导致慢性中毒,危害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发育。
如劣质餐盒遇热或油脂会释放出致癌、致病的化学物质;苯超标易诱发癌症及血液系统疾病;某些铅的化合物溶于热酒精和酸性饮料,分解出铅离子,除了致癌,还会通过母体传给下一代,影响孩子的智力发育。(金恒 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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