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用避孕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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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15 04:51:39
目前,口服避孕药种类较多,但其作用机制基本相同,或是作用于间脑、垂体的反馈功能,抑制与排卵有关的激素分泌,使服药者短期不能排卵;或是使子宫内膜不能变厚,即使排卵也不能着床;或是使子宫颈管黏液分泌变化,精子难以进入子宫。避孕药不仅能避孕,而且还有除避孕以外的功能,在医生指导下可用于治疗月经不调、经前期综合征、痤疮以及多毛症等。但另一方面,口服避孕药也有一定副作用,在使用中也应予以注意。遇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继续使用。
1.单侧或两侧下肢疼痛或浮肿,疑为血栓性静脉炎所致者。
2.胸部疼痛、胸闷、左臂或颈部疼痛,可疑心肌梗死者。
3.突然剧烈头疼或持续头疼、晕厥,一侧肢体麻痹、语言不清或意识障碍,疑为出血性或血栓性脑卒中者。
4.呼吸困难、胸痛、咯血,疑为肺梗塞者。
5.眼睑下垂、复视、视野消失或视乳头水肿,疑为视网膜动脉血栓者。
6.食欲不振、疲劳、皮肤瘙痒或黄疸,疑为肝功能障碍者。
7.长期恶心、呕吐,可能为激素依赖性副作用或消化系统疾病。
8.原因不明的阴道出血,可疑性器官癌症者。
9.肝脏肿大、疼痛者。
(转载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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