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公益调查结果显示:逾七成未成年人喝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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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2-26 05:07:03
都说“饮酒伤身”,可是在大人们推杯换盏的同时,孩子们已经不知不觉地学会了喝酒。今年10月初,厦门市贸发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市商业联合会酒类同业公会共同开展了未成年人饮酒行为的大型公益调查活动。日前出炉的调查结果显示,厦门市超过七成的未成年人喝过酒,且74%第一次喝酒的地点就在家里。
本次调查问卷对象是厦门4所中学、2所小学18岁以下在读的中小学生,其中郊区中学两所,小学一所,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三组,以班为单位,进行随机抽样调查。
调查显示,未成年人饮酒行为有日趋低龄化的倾向。25%的未成年人承认在8岁以下就发生喝酒行为,35%的未成年人在不到10岁就开始喝酒,在16-18岁开始喝酒的达6%,而仅有24.6%的未成年人表示未喝过酒。约74%的未成年人表示第一次喝酒地点在家里,节假日则是促成未成年人饮酒的主要时机。未成年人饮酒间隔期一般较长,约4成受访者表示,半年才喝一次酒。但15%的受访未成年人表示曾经醉过酒;其中66%表示醉酒后会“马上睡觉”,17%会心烦,11%会“说胡话”,4.8%曾有“失控过激行为”。
调查显示,许多未成年人饮酒受到父母长辈的影响甚至鼓励。18%的父母长辈饮酒一天一次或多于一天一次,近20%的受访者表示父母长辈饮酒会对他们产生影响,并产生模仿的欲望与行为。约有32%的未成年人坦承是通过父母及周围亲朋好友的“言传身教”才认识酒的,大部分未成年人还有过为父母买酒的经历。26%的未成年人表示常会受到劝酒,所以不得不喝。45.6%的父母长辈对子女饮酒行为表示无所谓,甚至有4.8%的父母长辈还给予夸奖,仅有49.9%的父母长辈进行批评劝阻。
调查显示,近半学生认为“喝点酒,无伤大雅”。为什么喝酒?33%的未成年人表示是为了助兴、分享快乐;17%表示是出于好奇,想尝尝酒的滋味;13%表示是为了体现对亲朋好友的尊重;还有12%居然是因为父母长辈劝酒才不得不喝。仅有3成学生认为“喝酒无益健康妨害读书,坚决不喝”,而认为“喝点酒,无伤大雅”的学生则占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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