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受孕的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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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09 19:29:42
⑴男方超过55岁或女方超过35岁,不宜怀孕。超过以上年龄生育的子女,畸形及低能儿的发生率将显著提高。
⑵正在患病,或病后初愈,身体尚未恢复时,不宜受孕。
⑶心情不舒畅、精神萎靡不振时,不宜受孕。
⑷过度疲劳时,不宜受孕,特别是新婚夫妇在旅行过程中,应该采取避孕措施。
⑸患慢性病服药期间不宜受孕。
⑹醉酒后不宜受孕,因酒精可损害生殖细胞,导致胎儿畸形或低能。
⑺大量吸烟后,不宜受孕。
⑻放射治疗或接触有害物质后,不宜受孕。
⑼初冬至初春期间不宜受孕,因早孕阶段最怕病毒性感染,一旦孕妇罹患,畸胎率显著增高,而冬春是病毒感染的多发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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