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用药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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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11 00:07:41
老年人身患疾病较多,眼药相应也多。但用药恰到好处,才能祛病益寿,否则,会给身体带来损害。根据老年人的特点,用药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合理使用药物:不要认为药物越贵越好,要针对病情,合理选药。有些老人遇到许多与疾病无关的问题,常可引起情绪紧张或愁闷,对此不需用药医治。即使患了必须用药物治疗的疾病,有些能口服的,就不必通过注射给药。用药要注意合理恰当。老年疾病有其固有的特点,如情绪改变、食欲减、失眠、头晕、气喘、心慌、乏力,便秘、尿频症状等,治疗要从精神和药物两个方面同时着手。用药也要因人而异,一般说来,体质单薄、瘦弱、贫血、气虚的老人,切忌大寒、大凉、发散、峻泻之药。体质肥胖,壮实或高血压、高血脂、高胆固醇的老人,应慎用大温、大热、升提滋补之药。 2.用药的剂量:由于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对药物代谢能力下降,肾脏的排泄也较慢,所以,老年人用药剂量比青壮年应有所减少,用药种类也不宜过多。在同一时间内用药种类也多,发生副作用的机会就也多,由此可能产生一些不良的反应。因此,老年人,特别是患慢性器质性疾病的老人,用药时不能随心所欲。否则,顾此失彼,危害极大。老年人用药量,一般规定为:60~80岁为成人量的4/5;80岁以上为成人量的1/2。 3.给药的方法:老年人患慢性病,一般不主张用静脉点滴和肌肉注射方法给药。但如患急性病、急性感染伴有高热等,则需要静脉途径给药。这是因为,老年人的肌肉对药物的吸收能力较差,注射后疼痛较著或易形成硬结,因此,应尽量减少注射给药。 4.注意用药后产生的副作用:老年人对从未用过的药要特别注意。如果出现副作用,应及时停药。已引起过副作用,特别是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决不能再使用。此外还应避免长期用药,以免产生蓄积中毒。老年人患慢性病,一般宜采用临时或短期用药。 5.不要滥用补药:俗话说:“药补不如食补”。衰老,是生命过程中的自然规律,衰老的迟早与遗传及环境因素有关。至于用药物滋补身体,以求长生不老,是不实际的做法。同时乱吃补药,还会带来不少危害,例如。长期大量服用营养补益药,会诱发体内多处骨质增生。 当然,作为治疗的辅助措施,适当用一些补剂也是可以的,但必须按医嘱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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