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医疗单位门急诊药品实施明细账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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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01 05:33:24
新华社信息上海1月8日电(记者黄庭钧)记者从上海市物价局获悉,全市473家医疗单位已经全部实行门急诊药品收费明细账单制度。绝大多数医院还实现了收费电脑化管理,将处方、收费和发药等环节连成一体,从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上有效地堵塞了漏洞;个别因经济和技术等原因尚未实现电脑化管理的医院,也能按病人要求提供书写的收费明细账单。记者在中国福利会上海国际和平妇婴保健院随机采访了一些就诊病人。他们普遍反映,医院实行药品收费明细账单制度“有利于老百姓、有利于医保改革”。一位病人说:“现在每天吃什么药、花了多少钱、花在哪里,都一清二楚,心里踏实多了。”据介绍,院方面对这项制度也表示欢迎。如以前清点库存药品的工作,因药品种类、规格众多,费时费力;而实行了药品收费明细制度后,医院的药品“卖出多少、库存多少、需求多少”也成了一本一目了然的“明细账”,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医院的管理成本,病人对药品收费的争议也明显减少。上海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为使这项有利各方的工作不断深入和完善,下一步准备把收费明细账单制度扩大到医疗项目和住院收费等方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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