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颁布新人体器官移植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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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3-02 05:40:08
英国8月31日生效的一项新法令规定,在遗体和器官的捐献上,已故者本人的意愿是首要的,其亲属没有权力进行阻止。在此之前,英国的已故者即使其遗体带有捐献卡,他们的亲属也可以阻止医生从他们遗体上取走器官——英国有1/10的家庭成员会这样做。
每年英国大约有500名患者在等待器官移植的过程中死去,为了解决用于移植的器官一直短缺的问题,英国颁布了这一新法令——《人体组织法》。这一新法令会给一些已故者的亲属带来痛苦,他们不愿意看到自己心爱的人在死后还要“挨刀子”。一些人认为,这是向着“推定同意”的方向又接近了一步。“推定同意”是指除非死者生前表示不做捐献,否则就认为他们是同意捐献的。
英国这个新的《人体组织法案》还明确规定活着的人可以给非亲属捐献器官,由此可以使两个配型一致的陌生人能够进行器官互换移植。负责监督这项法令执行的英国人体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艾德里安·麦克尼尔说:“已故者的愿望优先于所有其他人首次有了法律保障。人们由此可以安心了——他们在活着的时候表示的意愿,在逝后能够更好地得到落实。”
在实际执行时,医生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得到亲属的同意。医生只能取走那些加入了英国健康保险体系的器官捐献登记的已故者的器官,这些人带有器官捐献卡片或事先对医务人员作出了许诺。如果已故者生前没有作出明确的表态,还得由其最接近的亲属决定此事。
英国肾病协会主席伊丽莎白·沃德说,新的法规还是不够彻底。她说:“还有很多可以利用的器官和组织被埋在墓地里。我们需要的是推定同意的做法。”
英国的《人体组织法案》是在不断爆出医院器官移殖方面丑闻的情况下催生的。例如前不久,英国利物浦一家医院的医生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取走死者的器官用于医学研究。
(转载自《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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