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重拳打“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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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04 13:38:27
谁收受患者“红包”,就对谁作出重处。近日,山西省阳泉市出台的“关于制止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的办法”,对收“红包”者打出重拳,并通过“创建无红包科室活动”树立起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该市卫生局规定凡收受“红包”及贵重物品200元以下者,扣除当事人半年奖金,3年内不得高聘;收受“红包”及贵重物品500元以下201元以上者,扣除全年奖金,降聘技术职务5年,工资相应下浮,有行政职务者一律解聘;收受“红包”及贵重物品500元以上者,扣除全年奖金,承担对应患者的全部医药费,降聘技术职务5年,工资相应下浮,有行政职务者免除其职务,5年内不得高聘;情节严重者,给以下岗待业处理或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办法》明确规定,医疗单位要根据群众举报和反映,对有关人坚持进行出院病人随访等多种形式的调查活动。每次调查病人数不少于10人,若30%的病人反映其有收受“红包”行为,则应降聘其技术职务一年,3年不得晋升技术职务;若反映率达50%以上,则给予开除留用两年处分,复用后3年内不得晋升技术职务。以上调查只要患者能讲明收受“红包”情节,不论被调查科室和个人是否承认,均以收受“红包”论处。《办法》还特别规定,不仅对收受“红包”者要重处,对相关科室和单位领导也要严肃处理。如对30人次的出院病人的调查中,若20%的患者反映该科有收受“红包”行为或所反映收受“红包”的医务人员占到涉及被调查医务人员的总数的30%以上者,扣除该科室一季度奖金,扣除科主任或负责人半年奖金。 为把这个《办法》落到实处,这个卫生局在全市开展了创建无“红包”科室活动,几个月来,已有48个单位,148个科室亮出了“无红包科室”承诺标牌,主动接受社会和患者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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