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企业----直面政府定价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6-08-12 01:34:11
2001年7月国家计委首次公布了49种中成药的最高零售限价。这次限价由于充分体现了优质优价、质量和疗效的差异以及鼓励新药的研制和开发等原则,一年来,对于规范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提高企业的应变能力,加快药品生产结构调整,抑制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促进药品流通企业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中成药,包括内科、外科、妇科、肿瘤等十四个专科的常用药品总计575种。上述公布的49种不及总数的1/10。由于对其他品种的限价政策还没有出台,出于对降价的预期心理,出现了经销商减少进货或不断调整进货量的现象,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据对1261家中药工业企业2002年1~5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共完成增加值87.1亿元,同比增长12.1%,增速回落8%;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38.8亿元,同比增长16.3%,增速下降了1.1%;实现利润23.6亿元,同比增长15.34%,增速比整个医药行业平均增幅下降12.91%。中药业增长趋弱,发展趋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据分析,价格的调整是影响当前经济运行的主要焦点之一。 政府定价是国家规制价格的必要手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药费用开支迅速膨胀。据有关人士对世界多国药品价格规制政策考察资料显示,近十几年来,世界各国普遍出现了医药费用开支增长超过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增长、医药价格上涨超过一般商品价格上涨的现象。药品价格上涨对医疗费用的压力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各国政府都对药品价格进行一定的行政干预。对列入国家医疗保障基金报销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报销目录以外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自主定价(大多系非处方药品),这也是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在规制药品价格中采取的比较得民心的政策。 我国政府定价的初衷是降低药价“虚高”,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价格方案制定的主要原则是:依据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即生产企业的实际出厂价、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实际购进价,按照国家规定流通差率,并综合考虑合理比价等因素核定其最高零售价,重点是降低流通差率过高、供过于求的药品的零售价。对部分价格多年未进行调整、临床常用的低价药品,原则上价格不再变动,对极少数低价药品做了适当上调,以保证临床的需求。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中成药价格的制定 中药价格的制定体现了市场的供求关系和质量差异性原则,有利于鼓励新药的研发。进入医保目录的中成药包括传统中药和现代中药。传统中药剂型中的丸、散、膏、丹、药酒等品种多、覆盖面广,生产厂家涉及600多家,这类品种因生产历史较长,现行价格多数定得过低。现代中药是以片剂、胶囊剂、注射剂和合剂为代表的新剂型,这类品种多是1985年国家实施《新药审批办法》以来审批的品种,因前期的产品开发费用和市场的终端开发费用较大,所以现行的价格应留给企业一定的利润空间。 药品的价格是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各方面的综合反映。在价格方案的制定上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差别差率、有升有降”的原则,在价格上实行非GMP、GMP、优质优价三个台阶;对传统品种,以社会先进成本测算为基础,确定适当的平衡点,又兼顾中药产业整体发展,合理定价;对经过GMP认证剂型的产品以及知名企业和品牌产品,本着“扶优扶强”、“优质优价”的原则定价,以促进企业及时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技术含量;对部分发病率低、市场需求量少、临床疗效确切的小病种治疗药品,实行高定价的策略,以发挥中药的比较优势;对现代中药品种,留给企业一定的利润空间,以鼓励企业进行创新研发,提升中药产业的整体实力。 供过于求是药品降价的根本原因 在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中,我国的中成药产品已由短缺状况进入生产过剩期。产品过剩、生产能力过剩、设备闲置已是普遍现象。据调查,中药企业的设备利用率不足30%。这种严重供过于求的现象使得中成药市场的竞争更加剧烈了。同时,在零售商之间的价格战也已是波澜起伏。为了取得价格的优势,厂家低质投料、低限投料、改换包装等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和行业的信誉。 药品生产严重供过于求,流通体制改革严重滞后,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合理以及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的垄断等多种因素造成了药价“虚高”。因此,从深层次讲,解决药价“虚高”问题,除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清除“虚高”的土壤和环境外,还涉及中药产业结构调整及政府规制等问题。应鼓励竞争、培育竞争,利用价格手段引导和激励企业,改善中药产业结构,提升中药产业的整体实力。 企业如何应对政府定价带来的挑战 定位药品GMP,全面提升中药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新《药品管理法》已把实施药品GMP从自愿推向强制,GMP已成为药品生产企业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通行证。药品企业的生命力完全取决于产品被市场接受的程度。战后德国和日本的工业立国政策的核心是强调产品质量,力求精益求精。现代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是产业链的初级加工、制造,逐渐向亚太地区,尤其是向中国内陆转移。“转移生产”对产品质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药企业必须调整产品结构,实施差异化策略,走“特色”发展之路 江总书记提出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是提高企业应变能力的基本原则。目前中成药品种达8000多种,绝大多数是重复生产,而独家生产的产品、尤其是大品种却不多。据统计,2001年中成药品种超亿元的仅有41种。因此中药企业在价格的调整中应加大市场分析和市场预测的力度,抓住契机,调整定位,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排队、取舍,发展具有独特优势的特色产品。 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具有独特优势的产品 如六味地黄类品种除蜜丸外有浓缩丸、口服液等5个剂型,涉及企业200多家,而该品种的主要原料山茱萸主产地是河南和浙江,中药历来讲究道地性,若原产地所在区域的企业实施GAP,发挥资源优势,实行资源的垄断性利用,通过供求和价格的相互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样形成的竞争优势,是其他竞争对手很难超越的。研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新药,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优势规模抢占市场 目前国家设有自然科学基金、新药研究基金,重点资助新药基础性研究和有知识产权保护新药的研发。近年来,科技部又启动了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等12个重大科技项目。现在的问题是中药新药的研究水平低,有知识产权、原始创新的研究项目太少,而真正能把产品做大做强的寥寥无几。据统计,《新药审批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十几年中,审批中药品种900余种,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84种,产值超亿元的仅有地奥心血康、康莱特注射液、双黄连口服液、糖脉康颗粒4个品种。 如果说企业的研发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那么市场的开拓和营销策略更是现代企业必须重视的大问题。中药企业应不断开发新产品和改良老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档次,形成多个产品集群,以增强其发展后劲。面向大市场,培育大品种,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医药经济报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