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实施医疗技术准入制度杜绝技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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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19 07:57:34
应用高科技的医疗技术,可增强诊治疾病的能力,但对技术的滥用或过度使用,也会给患者带来不良影响。广东省卫生厅今天公布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医疗市场,杜绝“要钱不要命”滥用技术事件的发生。广东将通过单位申请、专家评价、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形式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准入项目分为三类:国内尚未使用的探索使用技术、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限制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以及一般诊疗技术。医疗机构开展这三类技术项目前,须申请执业登记,其中前两项还须进行严格的技术评估申请和评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准入管理的医疗技术项目的机构,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违反规定的医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据广东省卫生厅厅长黄庆道介绍,随着我国卫生改革不断深化,国务院在下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中强调,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在目前医疗技术管理国内尚未有成功经验借鉴情况下,广东省结合实际,探索出台有关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近年引进医疗新设备、新技术十分活跃。据初步调查统计,全省拥有CT253台、ECT44台、MRI49台,161个二甲以上医院开展了颅脑外科手术,12个单位开展冠脉搭桥术、16个单位开展肾移植术、7个单位开展肝移植术、10个单位开展了干细胞移植术。据透露,目前一些医疗机构在技术条件未成熟的情况下,也“大胆”进行开颅、脊椎外科等手术,致使医疗事故纠纷事件的发生。也有些医院不顾技术条件,盲目引进应用新技术以提高竞争力,如广东省12家开展冠脉搭桥手术的医院中,年手术例数不足5例的就有5家。黄庆道说,并不是随心所欲想做什么手术就做,想引进什么器械就引进的,在医疗技术上,保障应用的安全性、有效性、效益性及合理性,对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在广东全省实施。据了解,广东今年内将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并对每个科、每种技术的准入条件进行细化,组织专家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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