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业应寻求价格战以外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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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23 09:31:14
药品零售业人士提出,价格战固然是竞争的有效手段,但一味追求低价,只会给制造、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提供市场,最终受害的是消费者和民族医药工业;强化质量和服务,实现跨区域连锁经营才是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的长远之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药品零售门店12万多户。这当中,国内10家最大医药连锁企业拥有的门店仅占2%,其余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的零星门店。此外,目前国内药店绝大部分集中在中心城市,有的不配备药师,并且不具备达到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的药品质检、存储条件,有些企业还存在从非法药品集贸市场进货、偷税漏税等非法经营问题。自去年6月以来,药店降价之风在全国愈演愈烈,参与其间的企业良莠不齐,价格战使药品零售业走向恶性竞争的边缘。 对此,有识之士呼吁,现在该是认真思考药品零售企业出路的时候了。他们指出,价格战只是竞争的一种手段,药店经营者应该明确经营思路,尽快由价格竞争转到药品质量和服务的竞争上来,使该行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在现阶段,医药零售企业可以从下四个方面寻求出路: 一、走跨省连锁经营之路。曾是成都药店价格战主角之一的成都天源堂药房总经理邹红深有体会地指出:行业应联合起来,采用先进的连锁经营方式,扩大规模,降低成本,增强实力。目前,医药连锁企业采用的连锁方式有多种,直营、特许经营、并购、重组等。据悉,四川的企业不久前还在国内药品零售行业首创了“托管”合作方式: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公司将连锁药店委托给成都同仁堂药店管理。国家经贸委有关人士最近也强调指出,医药零售企业只有搞跨省连锁,才可能实现跨越式的规模增长;各省对到本省经营的异地企业应实行备案管理,避免对跨省连锁经营企业资格进行重复审批。 二、重视农村市场的开拓。相对于渐趋饱和的城市市场,农村医药市场的潜力十分巨大。目前我国70%的农村人口只占有20%的卫生资源,农村人口普遍“缺医少药”,对质量可靠的药品和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十分迫切。国家也正在大力提倡企业在农村建立药品销售网点,提高农民的医疗保健水平。而且,农村的店面租金、用工成本明显低于城市。因此,对于企业来说,现在正是进入农村市场的大好时机。据报道,在药店趋于饱和的广州市,新老医药经营企业正纷纷实施“下乡”策略。 三、严格按GSP标准管理零售药店。据介绍,GSP包含了经营企业对药品质量的全面保证条件,包括库房面积、通风条件、温度、湿度等等,对于达到GSP的企业来说,非GSP企业的经营成本要低很多。对此,成都地奥集团天麒医药公司副总经理姚华呼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今年的换发经营企业许可证过程中,一定要强制推行GSP,列出具体的达标时限,严格依法办事,对未达到GSP标准的企业不予换证。 四、强化自身素质。有专家指出,根据我国的药品价格政策,药店作为药品零售终端,在药品最终的市场定价权上的可操作空间有限。药店的真正价值在于帮助厂家实现分销,并使这一过程畅通和有效。对消费者而言,药店的价值在于完成厂家无法直接做到的销售服务和用药咨询。因此,作为“厂家-药店-消费者”这个市场链中承上启下的环节,药店应始终把服务厂家、服务消费者作为自己的经营理念,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做到药品质量有保障,品种规格齐全,并能提供详尽、科学的用药指导,建立缺货登记,为顾客建立用药及健康状况档案,提供免费送药服务等,在此基础上再灵活运用价格策略开展竞争,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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