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要求及时改进药品招标采购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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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29 05:32:43
新华社信息最近,国家经贸委对“药品招标采购”进行了专题景气调查。调查显示:对于正在普遍推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医药企业提出必须正视药品招标中存在严重问题并及时改进。 2001年内,有74%的企业明确表示参加过药品招标采购。其中18.2%的企业参加过1-2次,13.8%的企业参加过3-4次,42%的企业参加过5次或以上。在2001年参加过药品招标采购的企业中,有22.2%的企业认为成果大,44.2%的企业认为成果与负担基本相抵,而33.6%的企业认为负担大,认为负担大的企业比认为成果大的企业比率上多出11.5个百分点。根据这种情况,只有28.1%的企业表示自愿继续参加药品招标采购,63.2%的企业表示迫不得已要继续参加,还有8.7%的企业表示不愿意再参加。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作为一项正在积极探索的新制度,其初衷和主要目的是为了引进竞争机制,防止过去药品采购环节中的腐败,减轻企业的成本和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但由于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不规范行为和范围盲目扩大,难以得到大多数企业的肯定和继续吸引更多企业参加。 调查表明,企业对药品招标采购的意见主要是:行政主管部门参与过多、各种收费庞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滞后、招标程序繁杂、不规范行为层出等。企业透露,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前,企业需要“公关”的对象主要是一些医院和药房领导及临床医生,而实行该制度后,“公关”对象又加入了各主管部门行政人员等许多环节。在缺乏严格规范的制度以及强有力监督机制的时候,不断滋生出新的腐败和不良行为。另外,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操作过程屡不规范,不仅没有使企业得到减轻成本效果,反而使得各种收费增大,销售费用不断上涨。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一项有利于改革和竞争的制度,但为保证这项制度的成功推行,必须尽快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集中采购机制,消除过程中腐败顽症,切实减轻医药企业的负担,把药品销售价格降下来。同时,还必须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体制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只有与“三项改革”同步,才能真正达到改革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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