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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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6-12 20:30:06
一致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3月13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以下调整:
现调整为:
“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所持股份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以各自持有的股份向全体流通A股股东履行对价安排,即一致药业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A股股东执行共16,465,680股对价安排。
截止目前,公司共有8位非流通股股东,除7位非流通股股东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外,尚有1位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述尚未明确表示同意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800,000股,其应执行对价安排36,923股,若截止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之前一日其尚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第一大股东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已承诺将为其先行垫付该部分对价股份。代为垫付后,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相应款项,并取得国药控股有限公司的书面同意。”
(转载自“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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