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华东药:关于中国远大收购公司股票义务的要约豁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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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27 04:04:49
一、近日,S华东药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豁免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批复如下:
1、同意豁免中国远大因增持8410.7432万股S 华东药股票(占总股本的22.13%)而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你公司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本次公告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远大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公司将于近期协助股权收购双方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收购情况简介
经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和珠海海湾大酒店董事会协商,做出如下决议:
将珠海海湾大酒店持有的华东医药7000万股一般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2%)和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华东医药1410.74万股一般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1%)全部转让给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0 元,转让总价款1 元。转让完成后,珠海海湾大酒店和浙江远大不再持有华东医药股份,中国远大将合计持有华东医药15,410.74万股一般法人股(占华东医药总股本的40.55%)。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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