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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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6-06 13:09:12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采购监管,规范采购行为,中国卫生部将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打击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的贪污受贿行为。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何锦国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集中采购的范围包括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政府和国有企业举办的县级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单台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他说,对于国家规定管理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应先取得配置许可证。其它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层次。
何锦国说,为保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质量,为集中采购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降低集中采购成本,卫生部决定开展医学装备评估选型工作。
“此项工作已委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进行,卫生部将适时发布评估选型结果和进行入选机型展示,提供不同规模、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配置,推荐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采购时参考,实现卫生投资效益最大化。”他说。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赵自林介绍,进行医学设备评估选型有两个目的,一是防止医院成为一些国外医疗设备的“试验地”,使用他们刚在国外注册不久的设备,为其提供技术资料;二是促进医院配置适宜自身的医疗设备,让医院的设备满负荷运作,使医院自然减少一些患者并不需要的检查。
医疗系统是中国惩治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之一。据商务部的统计资料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以药品回扣形式出现的商业贿赂,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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