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定点药店将推行首席药师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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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0:58:07
最近,上海市药品监管局和上海市医疗保险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医保定点药店推行首席药师负责制,即每家医保定点药店由药店质量经理推荐,民主选聘产生一名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和具有一线实践经验,从事药品销售或审方、配方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应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担任该店的首席药师,作为药店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提供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药师咨询服务、药品分类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工作的责任人,首席药师除履行执业药师职责外,还负责指导、督促其他药师从事相关工作。 到目前为止,上海已先后公布4批医保定点药店,随着最近第四批50家医保定点药店的产生,上海市已有83家医保定点药店,并计划到年底达到100家。这项制度的实施,旨在巩固“规范药店”创建成果,推进药学服务,提升药师服务水平,更好地指导市民合理用药。(转摘自“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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