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范专利药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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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2:35:07
日前,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上海市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专利药品管理的若干意见》。 《意见》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专利药品进货验收制度,杜绝经营冒充专利药品行为;相关医药行业协会应当通过行规、行约,在行业中形成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积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良好氛围,并为会员单位提供有关专利等知识的宣传、培训、交流等服务;知识产权局、药品监管局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发明创造,并及时申请专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自行检查中发现有涉嫌冒充专利的,应当及时向市知识产权局举报并配合调查、协助专利行政部门制止冒充专利行为;对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冒充专利行为,市知识产权局将责令改正、予以公告,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健康报)(转摘自“中国医药经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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