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展广州生物医药产业,广州市政府最近花了不少脑汁,为了听到不同的声音和争取各方支持、关注,广州市政府及其下属机构最近召开了各种大大小小的会议,广州医药生物界的行内人士也有了更多的碰头机会。无他,有了快感要喊,有了苦恼和困惑更要喊。
近日,广州市府内,召开了一个关于筹建“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的介绍会,经过前期的酝酿,“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有了更多实质性的进展。
■ 诞生五记
2002年底――在第五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上,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陈竺院士在与广东省、广州市有关领导和省科技厅、市科技局领导交流中,谈到中国科学院要加强与广东省、广州市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合作。
2003年初――陈竺副院长又先后两次访问广州,考察了广州地区部分生物医药研究机构和企业,与广东省、广州市有关部门领导广泛交换了意见,并就三方合作在广州共建国家级生物医药研究开发机构的目标、方向和任务的作了设想。
2003年7月5日――合作三方在广州签署了合作共建“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协议书。
2003年7月25日――中国科学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三方,在广州召开“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理事会成立暨第一次理事会议。
2003年8月28日――广州市府内,召开广州生物医药科技与产业发展研讨会,邀请主要来自学术界和部分来自产业界人士,介绍“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的建设思路。
■ “并不是关起门做实验”
担任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以下简称为研究院)理事的广州市科技局副局长潘鼎文认为,研究院并不是关起门做实验,而是要打破常人认为的研究院传统,走出实验室,用实际的行动帮助广州的生物医药事业发展,这是最重要的内容。
研究院将以生命科学的应用基础研究及核心高技术研发为着力点,与地方的社会经济需求紧密结合,加强重大疾病发生及防治机理的研究,以及健康产业的重大创新品种的研发,提高生物医药和健康领域具有自主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的研究开发机构,并带动地区相关产业可持续快速发展。
■ “院长要有脱皮的心理准备”
研究院由合作三方“共建、共有”,是隶属于中国科学院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至于运作模式与运行机制,合作三方通过理事会对研究院实施管理,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第一届理事会由中科院副院长陈竺担任理事长,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元和,广东省科技厅厅长谢明权分别担任副理事长,中科院生物局局长康乐、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马宪民、广州市科技局副局长潘鼎文分别担任理事。为了增加研究院运作的全面性和科学性,研究院还将向学术界、金融界、法律界聘请3名独立理事。
除了由各界人士组成的智囊团,研究院还需要一位有魄力的“首脑”――即研究院的院长。院长无疑是研究院目前和未来运作的指挥家。对于研究院,指挥棒怎么舞,将涉及到研究院的生存问题,如果没有特色又不符合广州、中国的需要,那么研究院最后很可能成为广州市政府发展生物医药的另一个难题。
因此,研究院筹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院长。潘局长在会上形容:“我们的院长必需有脱一层皮的心理准备,干一番事业的雄心壮志,不必功成名就的人,但需要高素质、高品格、高责任心的专才。必须帮助企业由钱变成知识,再将知识转化成资金,这就是我们要的院长。”按照工作时间表的总体进度,拟于2003年8月开始在国际著名刊物上发布院长招聘消息,10月底前完成院长招聘。届时研究院整体以开放、合作的态度尽力为经济的发展服务。
■ 扎根广州
研究院的建设地点设立在广州科学城国际企业孵化器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在广州生物岛另建基地。研究院的启动经费为3亿元,合作三方各出资1亿元。初定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实验楼占地3,900多平方米。
研究院启动后,必须与广州紧密结合,积极组织应用基础和开发型研究项目,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科研项目支持,争取海内外生物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增强经费实力。也通过不断地宣传,不断地提出一些改善的建议,使之真正为广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服务。
(转摘自“医药快讯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