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系统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3-30 08:16:37
新华社信息北京2月16日电(记者张晓松)根据刚刚发布的《药品经营许
可证管理办法》,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
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
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提高了药品批发企业的准入条件,除上述要求
外,还必须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
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要有大学以上学历且为执业药师;具有能够保
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仓库中要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
的现代物流装置和设备;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和
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
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作出上述规定旨在促进我国药品
批发企业上水平、上台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这不仅符合国际惯例,也有利
于加强药品监管。
休 闲 居 编 辑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