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疗行业实行信用质量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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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8:38:27
新华社信息海口2月24日电(张苏民 仇志群)海南省将对医疗行业实行
信用质量分类管理,信用资质评定分A、B、C级,并采取申报制。
据介绍,按照《海南省医疗卫生信用标准与评审办法》(试行),凡达到海
南省医疗卫生信用标准的机构,均可向省医疗信用评审委员会申报,由省医疗信
用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和标准组织评审。获得 AAA、AA、A级的机
构,由省卫生厅、省商业信用管理服务中心联合颁发“海南省医疗信用单位”标
志牌匾和“海南省医疗信用资质认定证书”。
评审的对象包括省、市、县各级医院(部队医院、专科医院)、卫生防疫
站、乡镇卫生院以及领取医疗执业许可证的其他医疗单位(美容、保健、专科门
诊)等。评审内容主要涉及领导信用、内部管理信用、资产与财务信用、安全生
产管理信用、综合信用效绩等六大类百余项内容。
海南省通过实施医疗卫生信用建设,每年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机构达到B级
标准,有五分之一以上机构达到A级标准,争取用三年时间,使全省县级以上医
疗卫生机构达到A级以上信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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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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