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连续两则有关药品降价的消息,让人看了非常高兴。其中一则来自南京,消息称自3月8日起,南京市78家医疗机构将有1635个品种2932种规格的药品价格下调。价格下调幅度最大的护肝片(糖衣),规格为100片,每盒由52.8元降为11元,降幅达79.17%,另外,鱼腥草注射液、葛根素葡萄糖注射液等降幅都在70%以上。另外一则来自北京,该消息称,从3月1日起,北京市600多家医疗机构中8510个规格的药品将实行临时零售价格,平均向患者让利9.2%。 这的确是让消费者高兴的事情。然而,笔者在高兴的同时却不由得产生这样的疑问:既然有如此多的药品,其价格仍然能够下调这么多,那一降再降的药价虚高到底还有多少?在“医药食物链”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对药价并不享有“知情权”的情况下,到底还要花多少冤枉钱呢? 所幸的是,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业内人士高度关注,对破除我国药价虚高“怪局”他们纷纷献计献策。 药价虚高的现状已经达到让人“胆战心惊”的程度。近日据某医院工作人员透露,心脏支架的价格在香港市场上仅为300美元,但内地的医院一般定价在3万―4万元左右,是香港的十多倍。 审视医药“食物链”,除了医院之外,目前药品零售终端还有药店。然而正如上海华氏大药房办公室副主任金思聪所言,在现有医药社保体制下,药店尚不足以对医院构成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将药价虚高的矛头指向了医院。 ■ 降价仅因为集中招标采购? 仔细分析编者按中的两则消息,都提到了“集中招标采购”的字样。其中,南京市有78家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了2003年第二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而北京市的招标采购则有600多家医疗机构参加,几乎涵盖了全市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因此,我们会产生这样的疑问,降价是不是仅仅因为众多医疗机构集体参加招标采购而造成的成本下降呢? 事实并非如此。“药品定价过程缺少一套有效的药品成本审核办法,是造成药价‘虚高’的源头”,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立医院副院长施作霖一针见血地指出药价虚高的本质。按照施作霖代表的分析,本来药价完全可以按照产品的实际生产成本加上药厂、批发公司和医院、药店的合理利润来进行确定。可现实的市场环境却将这看似非常简单的市场定价扭曲了――很多部门基本是按药厂自己提供的申报资料来核定药价。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非常简单,甚至是老生常谈。广东省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上,委员们提出,“以药养医”政策使药品收入事实上成为医院经济收入的主要手段。现在,国家给医院的拨款严重不足,一般都只够维持医院正常开支的1/4或1/5,医院除了靠一些收费较高的检查项目如核磁共振、CT扫描、B超等,就只能靠卖药创收。因此医院不愿接受价格低的同类药品。 另外,施作霖代表还指出,国内医药市场目前存在的很大问题就是低水平重复生产,像抗生素药诺氟沙星就有上千家药厂在生产。如此状况就导致了市场的恶性竞争――不是单纯质量和品种的竞争,而是折扣高低的竞争――想进医院,就得把出厂价报高。 ■ 药价阶梯分布图 目前从药品价格角度而言,已经形成了平价药店、普通药店、医院逐级提高的阶梯式格局。对此,曾有人拿某厂生产的复方丹参片来进行了对比。该药在药品批发市场的进价是2.8元,而在一些平价药店,零售价仅为2.2元,到普通药店,价格就摇身变成了8.8元。 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呢?知情人士透露,普通药店多从药品批发市场购药,并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加价,而平价药房多从药厂直接进货。很显然从药厂直接进货要比从批发市场购买要便宜。另外,知情人士还透露,平价药房和普通药房的平均利润率也存在差别,一般普通药房要保持25%-30%的平均利润率,而平价药房则只保持了5%-8%的平均利润率。因此,平价药房和普通药房之间就形成了明显的价格差异。 再看医院。目前国家对药品批发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有硬性规定,比如,批发价每盒10元的药品,按照国家规定,其零售价只能比批发价上浮15%―30%,也就是说,这种药品的零售价为11.5―13元,该医疗机构只能赚取1.5―3元;而如果有同一品牌的药品,其批发价为每盒100元,按照上述差价零售,医疗机构就能够赚取超额利润15―30元。如此大的差别,再加上上述以药养医局面的存在,就很容易使医生陷入“只开贵的,不开便宜的”怪圈。 ■ 国家层面加强价格监控 针对目前药价虚高产生的原因,业内人士纷纷提出,要求国家从政策层面上进行调控。 针对“以药养医”局面,施作霖代表提出,要彻底进行医疗改革,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开管理,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充分体现“医”的价值。 而对于药品定价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何少川认为,必须请各有关部门的专家对厂家申报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必要时举行价格听证会,最后形成的价格由物价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而且物价部门要对该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价格变化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另外,全国政协委员汪毅夫还认为,只要是同一种药品,不管是哪一家药厂生产的,有关部门应规定它只能采用同一个名称和在规定范围内浮动价格,与此同时,政府还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药品流通市场,减少流通环节,打击假冒伪劣。 然而一旦涉及到体制的问题,单靠个体的力量就很难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需要“多个部门应综合治理”,国家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表示。根据他的说法,卫生部今年内会与国家发改委、物价部门、药品生产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药价问题。 声音: 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方廷钰: 消除医院虚高药价关键在于分业经营 两年前,药品销售市场杀出了一匹黑马――平价药店,平价药店销售的药品普遍比国家核定的零售价低30%~50%,有的药降价75%。如闽北有个山城沙县,去年开了一家药品超市,平均降价30%~40%,有的降价50%,如转移因子口服液从市场价52元降到33元。江苏南通平价药店的3000多种药品平均比国家核定的价格低40%。浙江瑞安开了一家平价药品商场,80%的药品比国家核定的限价低40%。湖北应城在城区开了5家平价药店,药品零售利润从30%降至10%,去年该市市民在药品市场上的支出与前年相比,总体减少292万元。 应该说平价药店的出现是对普通药店和医院药房的挑战。以北京为例,医保全新、金象、同仁堂等七大国有医药连锁企业也陆续降价。永安堂的6000多种中西成药、新特药、医疗器械等平均降价25%。 然而,平价药店的出现并不能使虚高的药价全线崩溃,起码目前还不可能。这是因为医院占据了平均80%以上的药品市场,仍是最大的药品销售终端。以广州为例,广州是医疗资源发达的地区,85%的药品消费仍在医院;北京药品市场年销售额达120亿元,零售药店年销售额在30亿元左右,只占1/4,3/4是在医院内消费的。由于体制原因,大医院药价仍居国家定价的上限。同样一张处方,药店和医院价相差1/3。按现在市场份额计算,药店要下降5%才能拉动整个市场的1%,而医院只要下降1.2%,就能拉动市场的1%。只要医药一天不能分业经营,医院虚高的药价就一天不能降下来。 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肖红: 引进社会资本改善“以药养医”现状 医药分家并不是很难,关键在于政府对医院的定位。如果能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院,并对医疗价格作一些适度调整,医院就会走出以药养医的怪圈。 长期以来,医院承担着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的职责,而政府拨给医院的经费却很有限。医院在发展中需要资金培养人才、改造诊疗设备等,这些资金缺口往往是通过药品创收来弥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升级,医院发展所需的经费数目越来越大,医院只有通过进一步加大药品销售来创收。资金的严重缺乏导致了医院难以进行技术升级,相应地,医院的服务价格也就很难得到调整。 过去,在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上过分强调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它将社会资本阻断在医院之外,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医院体制的改革,现在,政府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并将非营利性这一概念更正为公益性,这对医院来说,无疑是实现医药分家的一次机遇:更正后,医院体制改革的环境会更宽松,任何一个投资主体都可以进行公益性事业方面的投资。医院可以放开手脚引进社会资本,通过设施改造来加强医院技术力量,提升医院等级。与此同时,让医院的技术服务价格在政府价格政策指导下逐步市场化,成为医院利润的核心因素,这样,既可以有效地遏制药品价格虚高现象,医院也不用再依靠药品的利润来弥补资金的不足。医与药也就自然而然分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