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聘第三方审核药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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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4:28:31
部分药品中标价比医院进货价还高
休 闲 居 编 辑
不少患者有这样的感觉:媒体频频报道降低药价的消息,但“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每次去医院药费还是奇高。为什么群众没有明显感受到药品降价的好处?平价药店为什么能有40%的降价空间?独家产品、垄断药品的价格为什么居高不下?企业自主定价药品价格为什么大幅度上涨?不少专家认为“源头虚高”才是要害,将矛头直指各级物价部门。
广东省物价部门今年就在国内首推统一招标平台和招标细则,力图从多年来矛盾尖锐的药品价格成本控制、中标药品的价格管理以及招标过程等方面出重手,以纠正药品价值分配的严重背离。
成本价:聘第三方审核
今年4月1日,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林林在纠风工作会议上指出,2002年,广东对262种政府定价药品平均降价23%,降价金额达3.65亿元,2003年又有576种药品平均降价15%,降价金额约3.2亿元,降幅力度不可谓不大,但老百姓反而感到近年药价有不降反升的趋势。
他表示,药价虚高主要是成本虚高,而目前定价主要依据药品的市场购销价格,按照规定的流通差率,通过专家论证后制定最高零售价,缺少一套科学有效的定价机制和成本核查机制。
近期广东在成本审核方面的举措是:首先,通过建立药品成本价格数据库,约束成本构成项目和标准。目前广东省物价局正在不断地汇总各类药品的成本明细项目数据,逐步建立全省的药品平均制造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利润率水平等基础数据,逐步找出全省药品平均成本费用水平。其次,借助第三人力量审核成本。针对外界质疑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从今年开始,广东拟逐步将药品成本的审核工作交成本调查队或社会上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去做;最后,成本审核成为药品定价的必然程序。广东省决定今年凡是需要调高价格或属独家产品的,在通过成本审核程序后才能进行调定价。
本地对策:广东省还将出台一系列措施将药品定价透明化,如建立定期审价制度、建立审价委员会制度;完善专家公开审议药品价格制度,通过听证会等方式增加定价透明度;建立政府定价价格举报制度,对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招标价:比招标前还高
林林还对目前广东药品招标中价格方面的弊端作了披露。
一是现行中标药品作价办法不合理。目前药品价值分配严重背离,使医药企业竞争加剧。招标后医院的药品价格进销差率已扩大到40%以上,使已经错位的工、商、卫利益分配关系再一次向医疗机构倾斜,招标后价格下降不明显。
二是招投标药品价格监督不到位。如价格分计算公式和计分办法要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最后评分结果必须公开进行确认等要求,很多中介公司都没有做到;招标药品价格审核不到位,一些地方物价部门至今仍未介入药品招标采购的价格审核工作,或不审核,由中介机构包办的情况仍存在,造成了新的不公平。
三是招投标过程中药品价格行为不规范。如价格竞争不充分,表现在议标品种所占比例有上升趋势,有的地方议标品种达到60%以上,个别品种出现了价格反弹,中标价比医院原进货价格还高,进口药、专利药、原研制的中标药品价格降幅不明显;招标药品价格评分的计算标准和最终结果大多数未能公布于众,难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中标药品执行情况不到位,如个别中标药品价格难以为继、签的合同不履行、没有暴利的药品供货不及时等。
本地对策:一是广东首次实行“顺加作价法”,即今年中标药品的临时价格作价办法将由现行的按中标顺加15%的差价部分四六分成,改为按中标价分档次顺加不超过省规定的最高差别差率作价,进销差率总水平控制在27%以下,分四个档次,相关文件很快将下发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二是规定药品质量和价格要素的权重和得分比例(比重比以前加大),以防止评标中标价格得分暗箱操作。三是推行价格公示制度和市场监测制度,属政府定价的医药价格将向社会公示,接受广泛监督。
(转摘自“中国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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