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药出口增长3.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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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4:32:46
2004年4月30日欧盟发表生效《欧洲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式指令》,首次承认符合条件的中药药品的合法身份。《指令》生效后的5月,广东对欧盟出口中成药明显增长,出口2.3万美元,增长3.4倍。
休 闲 居 编 辑
中药深受海外华人和国际医学界的欢迎,但由于西方大多数国家还没有从法律上承认中医药地位,致使中国出口的中药在国际市场只能以保健品、食品或食品补充剂的方式出现,使扩大中国中药出口举步维艰。2004年4月30日欧盟发表生效《欧洲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式指令》,明确欧盟各成员国将在药品法生效后的18个月内,根据本国情况将欧盟传统药品法纳入本国药品法规加以实施。2004年5月至2011年4月为过渡期,在此期间现已上市销售的传统药品,可以按现行销售方式进行销售。此《指令》的颁布,是欧盟首次承认符合条件的中药药品的合法身份,也对中国中药品出口产生积极影响。
今年1-5月,广东对欧盟25国出口中药材5万美元,下降6.2%;出口中式成药10.9万美元,下降55.1%,广东对欧盟出口的中药占全部出口比重较小。而《指令》生效后的5月,广东对欧盟出口中式成药明显增长,出口2.3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倍。
中药需达欧盟药典标准
业者分析,《指令》生效对中国中药出口还仅仅是开了个门缝,距离真正打通欧盟市场还必须通过多项审查。因为,虽然欧盟传统药品法生效后,一系列有关药品管理的法规,将同时适用于传统药品的生产进口和批发,这将对中国中药进入欧盟市场产生长远影响。但另一方面还应看到,出口药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欧盟的GMP审查,出口药品的品质,必须符合欧盟药典标准,而对国内中药企业来说,仅达到这两项要求就并非易事。
打通欧盟市场尚需时日
业者指,欧盟《指令》颁布承认符合条件的中药获得药品的合法身份,对中医药获得国际上普遍的法律承认有个良好的开始。中国应抓住机遇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完善中医医学体系,提高中药研发水平,建立中式成药剂量、成分和药效标准体系,力争使中药符合国际主要药典标准和通过临床实验,使中药以药品身份走向世界,扩大中药的出口。
广东中药材和中式成药主要出口市场是中国香港、日本、东盟和美国。中药材主要出口品种是未列名药料植物、黄厢、菊花、枸杞;中式成药主要出口品种是其他中式成药、中药酒、白药和清凉油。今年1-5月,广东出口中药材1857.6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5.5%;出口中式成药677万美元,下降15.2%。
(转摘自“中国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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