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规定医院药占比限制以药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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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5: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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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近日正式出台《关于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医疗机构要降低药品收入的比例。据悉,江苏省此次对医院的药占比提出具体的要求,这在国内各省市还是首次。休 闲居编 辑
据介绍,2004年江苏省三级医院药占比上限控制指标为:三级综合医院48%,儿童医院为56%;三级中医院54%(省中医院58%);肿瘤医院为58%;精神病医院为49%;传染病医院为59%;口腔、妇产医院不得高于2003年的比例。三级医疗机构2003年度低于此控制指标的,今年要继续有所下降。江苏省卫生厅规定,对全省医疗机构药占比实行上限指标控制,超比例的药品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用于对药品管理好的单位的奖励,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作他用。三级医疗机构药占比控制指标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每年确定一次。江苏省卫生厅将组织抽查,如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对瞒报部分加倍处罚。
业内专家介绍,目前国内医院的收入由3大块组成,即政府投入、技术与劳务收入、药品收入,在政府投入少、技术与劳务收入又无法增加的情况下,药品收入无疑成为医院经费来源中的主力军。有些医院的药品收入比例竟然达到了医院整体收入的70%;以药养医的现实也导致了医生开大处方的现象就不断出现。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这才是铲除大处方的根本;而控制各医院药品收入比例,降低药占比正是改变以药养医局面的必由之路。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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