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种药品单独定价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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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5:41:38
南京市物价局日前转发国家有关通知,规定从28日起,“盐酸雷尼替丁”等18种药品将分两批执行单独定价。在近期所作的各项药价调整中,这类单独定价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消费者质疑:大多数单独定价药品为何价差高达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休 闲 居 编 辑
据有关部门介绍,好的药品“疗效好,可缩短病程”,价格当然也要相对高一些;还有一些药品是厂家原创产品,研发费用较高,所以价格也较高。本来,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质优价”是合理现象,药品也不例外。但是令人担忧的是,单独定价药品越来越多,无形中使得医药产销企业找到了一个名正言顺的“涨价渠道”。例如,在此前进行的24种抗生素降价中,同样有十来个药厂生产的数十个规格的抗生素通过单独定价“幸免降价”。
据物价部门介绍,药品单独定价是有特定程序的,2004年4月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药品单独定价政策的通知》规定,药品实行单独定价是由企业主动提出申请,然后再由物价部门进行初审,再报国家论证,最后审批的最高零售价即归申请企业所有,例如此次18种单独定价药品中的“奥美拉唑胶囊”(20毫克)最高零售价为75元,就是特指江苏常州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此类药品,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种药品不在其中。
一位业内人士称,虽然国家规定了对单独定价药品实行成本跟踪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本做不到,这使得单独定价药品成了“高价药品”,如何让“单独定价”真正体现“优质优价”成为当务之急。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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