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定新开药店药品管理必须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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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23:45:50
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05年在新开办零售药店审批时,凡是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据悉,今年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店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督。在进行GSP认证时,凡没有达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一定要整改到位后方能颁发GSP认证证书。同时还将进一步规范药品分类管理。监管的重点是:需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是否凭处方销售,销售处方药是否进行了处方审核,处方管理是否规范和是否做了处方登记,零售药店的处方药是否采取“附赠药品”等违规方式进行促销活动,是否有国家局明确禁止的11大类处方药品的广告。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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