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跑步机为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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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15 09:12:31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北京等10个省市的健身器材产品抽查发现,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6%。其中,杭州佳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的电动跑步机、广州格莱力运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的格莱力牌四功能跑步机的可靠性差,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在一般性安全指标调节和锁定机构上存在缺陷。其中,广州格莱力运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GL-748型四功能跑步机,因折叠功能的限位调节管连接装配孔加工错位90度,造成无法正确安装,致使该机构起不到跑步板折叠调解锁定的作用。与此同时,杭州佳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688CR型电动跑步机,因跑步板折叠时调节锁定件起不到作用,无法可靠锁定,跑步板极易滑脱,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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