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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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26 10:45:18
尖锐湿疣是由于人类乳头瘤病毒引起的性传染疾病,主要是通过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病毒后发生传染,其中三分之二的人是通过性接触传染。正常女性与患病的男性发生性接触后,50%的女性会发生感染,而怀孕期的女性感染尖锐湿疣后的情况与其他女性有所不同。
怀孕对尖锐湿疣的影响
妊娠期的女性,因为内分泌及免疫功能发生改变,所以更容易感染尖锐湿疣,而且症状也比没有怀孕的女性更严重,如尖锐湿疣的赘生物明显增大、增多,有时外阴处、阴道的赘生物可突出于外阴及阴道,甚至引起阴道阻塞。
在怀孕后期,尖锐湿疣组织很脆,破损后容易出血,所以部分女性在采用阴道分娩时导致大出血。另外,病毒在怀孕期间会加速复制,可引起宫颈上皮瘤。
尖锐湿疣可传染胎儿
感染后的产妇在分娩时,由于胎儿经过带有病毒的产道会发生感染,使婴幼儿患上尖锐湿疣或口部乳头瘤病。
剖宫产的新生儿虽然避开了阴道,但调查中还是发现婴儿的包皮、口腔中也可查到病毒,可能是分娩以前通过胎盘发生了宫内感染,一般认为是胎儿吞入含病毒的羊水而感染。
另外,孕妇在进行治疗时,某些经常使用的药物如鬼臼毒素,可能引起畸胎、流产。
采用局部治疗
1、 发生病变的范围小或湿疣小时,可选用30~40%的三氯醋酸局部用药,这种药物毒性小,对胎儿没有什么毒害作用。也可用5%的5-氟尿嘧啶软膏涂擦外阴及肛周的湿疣,每天一次,7~10天为一个疗程。但5-氟尿嘧啶在局部使用时可有10%左右的药量吸收入体内,可能引起畸胎,所以在怀孕早期最好不用。鬼臼毒素在妊娠时禁用。
2、 发生湿疣的范围大时,可采用激光、液氮冷冻、电灼等治疗方法。激光治疗后,很少会发生外阴肿胀及出血,也不会出现疤痕,冷冻、电灼治疗也安全有效,可用于妊娠各期的女性。
3、 如果湿疣比较大,而且又有蒂,可通过手术将其切除。
妊娠处理
患有尖锐湿疣的孕妇不需要停止妊娠,也不是必须通过剖腹产分娩。除非是到了怀孕晚期时,尖锐湿疣还没有得到处理,而且估计采用阴道分娩可引起一些不良后果,如湿疣很大遮盖了阴道口或堵塞阴道,致使阴道分娩受阻、赘生物很脆,阴道分娩易导致局部组织裂伤大出血时,才考虑行剖宫产。
无论是阴道分娩还是剖宫产,产妇、婴儿都应严密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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