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热型咳嗽和肺热型咳嗽者忌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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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08 13:57:38
风热型咳嗽和肺热型咳嗽者忌食物品有。
龙眼肉
甘温滋补食品,热咳者切忌。正如《本草汇言》中所说:“龙眼肉甘温而润,恐有滞气,肺受风热,咳嗽有痰有血者,又非所宜。”《药品化义》亦云:“甘甜助火,……若心肺火盛,……皆宜忌用。”故凡外感风热初起,以及肺热咳嗽,咳痰黄稠或带血者,切忌之。
胡桃仁
又称核桃肉,性温味甘,无论是风热型咳嗽或是肺热型咳嗽,均应忌食。《本草经疏》中早有告诫:“肺家有痰热,……皆不得施。”明·李时珍亦说:“痰火积热者,不宜多食。”
樱桃
性味甘温。《日用本草》中指出:“其性属火,能发虚热喘嗽之痰。”所以,风热型咳嗽和肺热咳嗽,咯痰黄稠者,忌食之。
桃子
性温,味甘酸。《别录》中早已指出:“多食令人有热。”《滇南本草图说》认为“多食助热”。《随息居饮食谱》也有“多食生热”之说。故凡风热咳嗽或肺热咳嗽者,多食桃子,弊多利少.有助热、生热之虞,应当忌食。
狗肉
属温热食物,易助热生火,只宜虚寒之体,不宜热性病症。体草纲目》早有告诫:“若素常气壮多火之人,则宜忌之。”故属肺热咳嗽和风热型咳嗽者当忌食。
桂皮
为辛温的常用调味食品,其性大热,一切热病之人皆忌之。《本草经疏》中早已指出:“……肺热咳嗽,……法并忌之。”故在风热咳嗽和肺热咳嗽期间,调味品中切忌加入桂皮或肉桂。
胡椒
亦为常用的辛辣性热调味品。明·李时珍曾说:“盖辛走气,热助火,此物气味俱厚也。”《本草经疏》指出:“咳嗽吐血,……切勿轻饵,误服之,能令诸病即时作剧,慎之慎之。”故肺热或风热咳嗽者切忌。
荜澄茄
属辛温调味食品,凡咳嗽属于肺热或外感风热所致者,应当忌食。《本经逢原》告诫:“发热咳嗽禁用。”
荜拨
为辛热调味食品。《本草便读》认为:“荜拨,大辛大热,味类胡椒。”《本草纲目》中指出:“辛热耗散,能动脾肺之火,食料尤不宜之。”故风热型咳嗽和肺热咳嗽之人,当忌食。
茴香
无论大茴香或是小茴香,其性味皆辛温,肺热咳嗽者均忌食。《本草经疏》就曾指出:“肺、胃有热及热毒盛者禁用。”故凡咳嗽吐黄痰脓痰之人,切忌以之作调味品食用。
此外,风热咳嗽者忌食温热滋补食品,如牛肉、羊肉、狗肉、鹅肉、鸡肉、虾子、大枣、糯米、荔枝、松子、栗子、洋葱、带鱼、鲂鱼、鲩鱼、生姜、葱、人参、黄芪、黄精、冬虫夏草、紫河车、砂仁以及烟酒等。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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