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以死抗争留级制度 学校:学生心理素质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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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3-19 13:45:58
黑龙江省绥阳林业中学高三女生迟明两次月考成绩排在后几名,按照该校《高中学籍(留级)管理制度》的规定,高三学生月考中的最后几名要被劝留级或离开学校,不允许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不愿留级的迟明在巨大压力下选择了放弃生命。1月14日,还不满19岁的迟明卧轨自杀,幸亏火车司机刹车及时才保住了她的性命,但其左腿不得不被截肢。
1月26日,记者在牡丹江市林业中心医院见到正在治疗中的迟明时,她脸色苍白,身上缠满了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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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听到了火车鸣笛后远远看到火车来了,就躺到铁轨上的。我就是想死。”迟明说,“当时我还用右胳膊挡住脸,心想两眼一闭,一切就结束了!可等我再睁眼时,自己却躺在了医院里。”
迟明:学校凭啥不让我参加高考
据记者了解,迟明性格开朗,口才好,能歌善舞,组织能力强,还是绥阳林业中学学生会副主席、高三·三班副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如果不发生这场意外,迟明应该在今年6月走进高考考场,她的理想是报考广播电视类院校或艺术院校,将来做节目主持人或在演艺界发展。老师和同学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会“想不开”。
迟明告诉记者,她就读的绥阳林业中学对高三学生实行每月淘汰制,月考中的最后几名要被劝留级或离开学校,不允许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她虽然在其他方面表现优秀,但是学习成绩并不理想,高二升高三的考试,她在文科班的60多个学生中排在后几名。2004年8月6日,学校要求她作出选择,她表示不想留级,只想参加2005年高考。可是学校不答应,她只得离校回家。后来奶奶跟校领导苦苦相求,2004年9月1日,她又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绥阳林业地区教育局局长张纯利向记者介绍,2004年12月5日,迟明因为月考考试成绩落后被学校要求留级到高二年级重读,迟明不同意,校方也没有让步。张纯利转述校领导的话说,迟明只要求参加毕业会考不参加高考,希望能继续在高三正常读书,学校同意迟明参加毕业会考,但不能继续在高三上课。
迟明在家自学到2004年12月17日,参加了毕业会考,成绩依然不好。此后,迟明一直没被允许到原高三班级上课。
在家呆着的迟明情绪一直低落,父母劝她说不考大学也一样生活,或是想办法在别的地方报考,可是迟明就是想不通。
“我不是个爱钻牛角尖儿的人,可这事儿我实在想不通。他们凭啥那样做,我们(包括其他几名同学)为什么要因为学校单方面的制度而被取消参加高考的资格?这是对我们负责任的态度吗?”据迟明讲,当时班里还有4名女同学也属于她这种情况,她们曾经预谋从班级所在的4楼跳下去,后来没有达成共识而被迫取消。“我就想用我的死来胁迫校方废除不合理的留级制度。”迟明告诉记者。
1月14日,迟明的奶奶又一次找到张雅秋副校长,恳求校方允许孩子报名参加高考,可是得到的答复却是,报考表已经被送交上级主管部门,迟明是不可能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了。得知这个消息的几个小时后,迟明卧轨自杀。
高三年级有20多名学生被学校要求留级
记者在随后的调查采访中了解到,绥阳林业中学高三年级有158名学生,半年来有20多名像迟明一样的学生被要求留级,其中有的被留到高二,有的不得不离校到其他学校报考,还有的走上了社会成为流失生。一些被留级的同学谈及自己的遭遇时忍不住流下眼泪。
据绥阳林业中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介绍,这种升留级制度是该校学籍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原因是从迟明这届学生开始,该校高中扩招,所以招上来的学生素质参差不齐。从去年9月起,为了保证“学校的教学质量”,该校出台了《高中学籍(留级)管理制度》,目的是给成绩较差的学生能够重新到高二“回炉”的机会。这一制度的内容是,学校依据3次考试成绩对部分学生实施留级。至于留级的具体人数和名单,校方表示无法提供。
在该学校的《高中学籍(留级)管理制度》中,记者看到这样的明确规定:“留级人数控制在学年人数的5%。”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根据此规定,已在2004年11月6日至7日让高三年级第三次月考后文科班的5名学生留级。据调查,当时高三文科班在校生为63人,留级比例达到7.9%。记者追问留级比例超过规定的原因时,校有关领导没有给予解释。至于学校是否想以此来提高升学率,一位校领导表示有这方面的因素,但主要是为了提高孩子的成绩。
学校:此事件反映学生心理素质差
对于迟明自杀这件事,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校方的声音是:这起学生自杀事件反映出该学生心理素质较差,在此事上学校没有责任!
记者在到绥阳林业中学采访时,该校陶凤林校长没有接待记者,先是称在开会,让记者到教育局等候。绥阳林业地区教育局局长张纯利在接待记者后称,陶校长在外地,无法接受采访。记者再拨打陶校长手机被拒接。张纯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也在反思,该制度值得探讨。”
记者注意到,该制度只在高三施行,其他年级并没有施行。对此,有关领导解释说,“该制度在其他年级还没有来得及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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