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并痛着的老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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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5 17:29:37
未婚同居并不只是时尚青年的专利,申城新一类高龄不婚人群———银发族也开始选择只做“情人”不成夫妻。不过,老年人选择不婚远没有年轻人那么潇洒,他们不婚的背后隐藏着更多的是无奈和苦涩。一位老人说:“我们是喜则聚怨则散,内心对前景充满恐惧。”
归根结底,许多想要再婚的老人都无法过子女这道关。因为老人们的结合,总涉及到存款、住房等结婚财产的归属问题和将来的继承问题,为了不影响自己孩子的继承权,又能拥有自己想要的晚年生活,同居不婚竟成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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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七旬的王老伯就是其中的一员。三年前,老伯的妻子因病去世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年纪相近的林阿姨,两人经过一年多的相处后决定结婚。没想到,喜事在即,平时很少回来的王老伯的两个女儿每天跑来与父亲吵闹,一致认定林阿姨“图谋”父亲的住房和每月千元的退休工资。为了阻止父亲再婚,还排了分工值班表,轮流“监督”老爸的行踪,还将老伯的户口簿藏起来。最终,老伯向子女们妥协,而私底下,两个老人还是悄悄地住在了一起。
此外,也有部分另类老人主动喊出“不想办证结婚”的口号。据悉,老年再婚的稳定率很低,在天津老年人再婚离婚率高达70%,而上海静安区法院调查发现,上海老人的再婚离婚率也高达50%。老人们的结婚、离婚成本相当高,致使老人们在婚姻面前退缩。一位老人坦言,不领证“比较自由”,万一双方“没感觉了”,分手起来会比较简单。
市老龄科研中心副主任孙鹏镖指出,“高龄情人”其实很困扰老年人,双方住在一起,却有各自另外的生活基地。老人作出这样的选择,实际上是他们在现实矛盾与自身需求中作了一个妥协。同居的老人,子女即使是默认,但仍会给老人带来巨大心理压力,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他建议那些追求晚年幸福的老人们,应慎重对待未婚同居,未婚同居不为法律所认可,其间如果当事双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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