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布非典监测早期预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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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08 21:27:43
信息时报报道,为及早发现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及时做出预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广东省卫生厅昨天公布实施《广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监测早期预警方案》下简称《预警方案》。
10种情形可启动预警方案
《预警方案》专门规定了10种SARS疫情预警指标:休 闲 居 编 辑
●当出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重点人群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死亡;
●医疗机构内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呼吸科、放射科等科室或部门内出现一例或以上的医务人员被诊断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从事SARS病毒学研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肺炎;
●接触野生动物的人群发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不明原因的肺炎病例死亡;
●同一家医疗机构内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的医院工作人员被诊断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14天内,同一家庭、单位或学校内出现两例或以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一家医疗机构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医院内获得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有流行病学接触史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一旦发现符合疑似SARS病例(可疑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可能病例)定义的病例。
不明肺炎患者都要监测
只要出现预警指标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医疗部门均需按《预警方案》规定立即行动。
根据《预警方案》规定,全省21个地级市均为监测点,其辖区内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作为监测医院。所有排除了诊断明确(细菌、支原体、衣原体、已知病毒等)肺炎病例的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均为监测对象。
按照方案的要求,医院对就诊的每一例呼吸系统发热病例按要求进行登记。诊断为疑似SARS的发热病例立即转入SARS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对就诊的每一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还要填写《广东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报告卡》,2小时内送当地疾控中心。 (记者 盘和林 通讯员 陈广泰)
省卫生厅出台血吸虫病应急处理预案
发现新感染即视为暴发疫情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卫生厅获悉,为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暴发流行,加强对血吸虫病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省卫生厅制订了《广东省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凡发生血吸虫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疫情,即启动预案。在广东省(既往无疫情或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地区)发生本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时,也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寄生虫病。据2002年全国血吸虫病调查统计,我国现有血吸虫病病人8l万,钉螺面积35.2亿平方米。
预案规定,在广东省(原无疫情或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地区)境内发现感染性钉螺、血吸虫病新感染或急性感染病例视为暴发疫情。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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