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与熊掌,为什么两者不能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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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05 13: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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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 闲 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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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是说在鱼和更名贵好吃的熊掌之间,当你只能选择一样时,自然就会舍弃鱼了。这是一种哲学原理:抓住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
另一种反面的说法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就是说当两种对你有害的东西你必须选一样时,就选择对你害处小的那种。
这和以上共同组成一个哲学原理:事物都是一分为二,对立统一的。两者都是“趋利避害”的基本思路。
1.因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鱼要去水里去捞,这两者不可能同时得到,所以熊掌和鱼不能兼得.
2.这句话的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孟子的原话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求熊掌。” 他是用鱼与熊掌来比喻“生”与“义”的取舍关系:“生,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求义。”
所以,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鱼和熊掌应该说还是可以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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