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到赡养费为何还落泪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3-01 13:01:52
“在涉老民事案件中,除了赡养、房产等一贯以来的维权热点外,目前医疗方面的官司也有增多趋势。”昨天,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潘岳松告诉记者,近两年,涉老案件仍以赡养案件最多,“精神赡养”成为老人维权新热点。另外,由于老年人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备,一些子女避而远之,老人病后更显得孤立无援。
“精神赡养”案法律执行难
“我不要他们的钱,就想让他们多来看看我。”对于这样的咨询电话,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并不陌生。
衢州王老太育有三男两女,女儿均出嫁,老伴已过世。3个儿子因一点小纠纷,将年过八旬的老太推出家门,老人不得不睡到路边破牛棚里。经村委会调解,儿子们口头协议,让老人在每家轮流住一个月,但儿媳们常常指桑骂槐,甚至一家饭桌两家饭。虽然不用睡在路边了,但老人在精神上却备受折磨,暗自流泪,连苦也不敢诉。
援手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红飞告诉记者,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法定权利,而对赡养人不履行精神慰藉的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法律并没规定。还有一些赡养案件,虽然有些子女最后被判决向老人支付赡养费,但从此不去看老人一眼。出于这种顾虑,担心晚景悲凉的老人,在合法权益受侵害后,宁可忍气吞声,也不愿上法庭。
潘岳松说,“精神赡养”案即使判下来,执行起来也很困难。比方说,如果法院判决子女一个月回家看父母几次,哪怕强制他去了,也不会给老人好脸色看。
老人最怕生病后没人管
日前,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经几个月艰难诉讼,义乌市66岁的陈老太长达4年之久的医患官司,终于有了一个满意的结果: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金华某医院存在过错,应承担陈老太的医疗费7万余元,给因医疗费而负债累累的家庭带来一线希望。
记者了解到,老年人的晚年医疗费,相当大的程度上还依赖于子女提供的帮助,而子女不给父母看病钱的诉讼,也相应多了起来。
周红飞认为,老年人的晚年家庭医疗保障问题,也是赡养老人的内容之一。老人有了病,子女就避而远之,不负担老人的医疗费,或不提供医疗帮助,也是不养老的表现。对那些拒不给付老人医疗费或不提供医疗帮助的人,法院判决强制给予医疗帮助,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医。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