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妇女慎用激素替代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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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10 16:18:41
美国医学联合会会刊不久前发布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虽然激素替代疗法能帮助中老年妇女改善更年期不适症状,但65岁以上女性接受雌激素加孕激素治疗(联合激素疗法),会增加患痴呆症的危险。这给许多应用激素替代疗法来缓解因绝经带来种种不适的中老年妇女带来了新的疑虑。
那么,激素替代疗法还能不能用呢?
目前,大部分使用激素治疗的是刚进入更年期、需要减轻更年期症状的妇女。绝经是一种生理现象,自然规律。此时,人体因为缺乏雌激素,会出现典型的更年期病痛,主要症状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短期症状主要表现为血管舒缩症状,如潮热、出汗、失眠、烦躁等;中期症状的主要表现为阴道干、萎缩、性交疼痛、性欲减退等;长期症状为骨质疏松、心血管病和老年性痴呆等。为了缓解更年期的病痛,特别是为了预防因缺少激素而产生的一些问题,可以用外来的雌激素补充、替代内源性雌激素的不足。但在何时开始采取激素疗法至关重要。50岁前绝经的女性应接受激素疗法,不管她们是否遭受到更年期病痛的折磨。而那些深受更年期病痛之苦的女性也不妨试试激素疗法。当然,绝经妇女如果能合理安排营养和生活,适当活动,进行精神调剂,达到身心平衡,不产生症状或出现骨和脂肪代谢的改变,就不需要补充外源性雌激素。若有雌激素缺乏的症状或实验证据,则应及早使用,并继续一个时期。至于持续使用多久,应视不同情况而定。更年期综合征患者用药,一般2~3年后,多数人已无不适,往往主动要求停用,只加强锻炼就可以巩固疗效,不需再用。另一些人则可以在一段时间内逐渐减少用药量,然后停药。激素替代还能促进肝脏对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合成,因而对心脏起到保护作用,故有人主张从预防心脏病发生出发,应当持续用雌激素制剂至65岁左右,除非其中发生了肝功能异常或其他不良反应。
虽然解除病人在更年期的痛苦是第一位的,激素替代对改善绝经后妇女的绝经期症状也是其他药物无法替代的,如有效缓解更年期症状和泌尿生殖道萎缩症状的痛苦,以及提高生活质量的益处等,但任何药物用于治疗均有利有弊。专家认为,随着妇女年龄增长,其患痴呆症的危险性也在增大,尤其是65岁以上的老年妇女。所以,要以一种科学的态度来处理这个问题。当然,引发痴呆的危险因素很多,如年老、遗传、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肥胖、嗜烟、少运动、不良饮食等,激素替代并不是惟一因素。因此,预防痴呆应该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如采取低脂饮食、运动、戒烟、控制体重等。而已患痴呆的绝经妇女,不能用激素替代疗法预防心血管疾病、骨质疏松的发生。
因此,对患更年期综合征而前来购药或咨询的患者,药店药师应向其详细解释,并应建议其尽快到医院请专科医生诊治。(杜梦寒)
(转载自《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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