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蘑菇饭被吃出十余条肉虫卫生部门已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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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21 10:13:54
饭里面的肉虫子清晰可见。(王丹/摄)
“我妻子在宜家家居吃饭吃出了十多条虫子,恶心得她几天都没怎么吃饭。”郜先生对妻子“吃饭难”颇为着急,要求宜家给出合理解释和道歉。10月12日,宜家方面赔偿受害者500元的方案被郜先生拒绝,卫生监督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据郜先生介绍,他与妻子常到宜家购物、吃饭,本月7日晚他们在宜家三层快餐店用餐时选择了咖喱鸡饭和蘑菇饭。“妻子准备吃最后一个蘑菇时发觉味道不对,吐出的一半蘑菇内就有十多条肉虫子,接着马上跑去卫生间吐出吃掉的蘑菇。”郜先生说:“现在她天天想着吃过肉虫子蘑菇,结果一看见饭就想吐,怎么劝都不听。”于是,被妻子“吃饭难”折磨的郜先生到朝阳区卫生局举报了宜家餐厅出现的卫生问题。
宜家市场部经理陈悦向记者解释说,餐厅内蘑菇由供应商提供,制作工艺为将包装内的干蘑菇泡水“发大”后烹饪,在蘑菇内部藏着的肉虫子随菜上了餐桌。“按常理推断,供应商、厨师用肉眼无法发现蘑菇内部的肉虫子,对此给顾客造成的影响将给予赔偿。”陈经理认为:“店内不存在卫生问题,针对此事朝阳区卫生局派专人来店检查,给予卫生合格的结论。”昨日,宜家决定带礼品登门道歉并赔偿顾客500元的解决方案,结果遭到了郜先生拒绝。记者注意到,蘑菇饭在宜家售价为15.5元。
郜先生认为,宜家解决方案只包括口头道歉和赔偿金额,并且协商只强调赔偿金额数目的做法让人不满。“在电话协商中,宜家方面一直强调赔偿额是饭菜价钱的30倍,但是我关注的是对方合理解释和道歉态度,没有计较赔偿额的高低。”郜先生质疑道:“宜家不能认为赔钱就解决任何问题,这种态度让人反感。”
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顾新华律师认为,消费者有知情权、受到伤害后获得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本案消费者郜某要求店家解释食品质量的问题、道歉以及赔偿的要求合理。从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上看,赔偿额一般包括本次消费支出额、为了消费而支出的交通等费用。根据本案情况,对于消费者“吃饭难”的精神伤害,法院一般不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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