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4年第一季度国家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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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03 0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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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食药监市[2004]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根据2003年国家药品抽验计划,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各省级药品检验所在全国范围内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检验(结果详见附件1:药品质量公告,总第59期)。现将抽验结果予以公告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公告完成国家计划抽验概况:
本期公告分两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国家抽验计划的生物制品抽验结果,共抽验114个批次,其中3个批次不合格;第二部分是国家抽验计划的药品抽验结果,共抽验5641个批次,合格批次为5505批,合格率(批次)为97.6%。
二、本期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情况:
经检验,本期共有4个生产企业生产的5个批次不合格;有91个经营企业经营的91批次不合格,另有10个经营企业经营的10个批次属涉嫌假药(另案处理);本期有31个医疗机构抽验的31个批次不合格,另有从2个医疗机构抽验的2个批次属涉嫌假药(另案处理)。
三、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期药品质量公告中公布的不合格药品及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按规定上报。
(一)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按照《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对附件2所列药品,由该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劣药情节严重,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理。依法撤销药品批准文号的,由生产该劣药企业所在地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法定程序履行法定手续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
(二)对附件2所列药品及生产该劣药企业的处理结果,由生产劣药企业所在地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04年9月15日前上报我局市场监督司,抄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各地依法查处劣药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对附件2所列情节严重劣药的查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
四、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将继续组织进行跟踪抽验。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总第59期) 2.依法按劣药情节严重处理的劣药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2:
依法按劣药情节严重处理的劣药名单
1.安徽淮南佳盟药业有限公司 |
醋酸氟轻松冰片乳膏 |
10g |
2.沧州光明药业有限公司 |
醋酸可的松滴眼液 |
3ml:15mg |
3.新乡康达生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
1ml:5mg |
4.江苏林海药业有限公司制造分公司 |
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混悬液 |
100ml |
5.芜湖三益制药有限公司 |
复方硫酸新霉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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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山东长富洁晶药业有限公司 |
阿昔洛韦葡萄糖注射液 |
250ml |
7.长春北华药业有限公司 |
枸橼酸钾颗粒 |
1.46g/2g |
8.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利福平滴眼液 |
10ml:5mg |
9.湖北金峰药业有限公司 |
脑心舒口服液 |
10ml |
10.广西佳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氢氧化铝凝胶 |
500ml |
11.广州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
香砂胃痛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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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成都青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替硝唑注射液 |
100ml:0.4g |
13.六安华源制药有限公司 |
替硝唑注射液 |
100ml:0.4g |
14.芜湖三益制药有限公司 |
盐酸金霉素眼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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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阜新市仙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知柏地黄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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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沈阳第一制药厂 |
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 |
100ml |
17.广西灵峰药业有限公司 |
金鸡颗粒 |
8g |
18.通化华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苦碟子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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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开封前锋制药厂 |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
1ml:4万u | 休闲 居 编 辑 |
(转摘自“中国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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