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研药价格有望大幅下调 9月起执行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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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1:08:06
手机品牌千差万别,价格也各不相同,但是人们很好理解,因为不同企业的产品在功能、外观等方面肯定存在差异性,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选择。然而如果两家企业生产外观、质量都一模一样的手机,价格却相差数倍,而且售价高的手机反而卖得出奇火爆,人们一定会感到奇怪。事实上,在我国的药品市场上就恰恰存在着这么一种奇怪的现象。
休 闲 居编 辑
同药不同价:
原研药价格高出国产药200%
记者手头有一份从今年2月10日起执行的“西安交大第二医院、口腔医院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临时零售价格表”,其中,规格同为1g的头孢哌酮钠注射剂,国内GMP类厂家生产的价格为38.4元,而由辉瑞制药生产的则每支价格高达114.6元;同样是每盒50mg×7粒的氟康唑胶囊,国内GMP类厂家售价65.9元,而由辉瑞公司生产(商品名大扶康)的价格则飙至208.4元。几乎每种都高出国产药200%。同样的药品为何辉瑞的价格如此之高?原因就在于表格最后一栏中的备注:原研制药品。
“原研制药品”究竟是个什么概念?记者多方了解后才弄清:“原研制药”指的大致是拥有药品专利权企业生产的该类药品。之所以称之为“大致”,是因为很多企业的药品专利权早已过了有效期,甚至虽然在其他国家拥有专利权,但根本没有在我国申请专利。而给原研药定高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区别GMP与非GMP药品、原研制与仿制药品、新药和名优药品与普通药品定价,优质优价。当然,规定后半部分中的剂型规格相同的同一种药品,已过发明国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品比GMP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针剂差价率不超过35%,其他剂型差价率不超过30%――似乎并未得到严格贯彻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国家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显然已经注意到原研药定价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今年4月初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价格核定时间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4]493号)中,发改委明确指出,“我委计价格[2001]2661号、计价格[2002]2822号,以及《关于制定公布262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2002]625号)公布的已过发明国专利保护期,且与GMP药品差价超过规定幅度的原研制药品的临时性零售价格,执行期限至2004年8月31日。9月1日起需按重新核定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有关生产经营企业需于2004年5月10日前提出单独定价建议,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有关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原研药价格将会大幅度下调。
国内企业质疑:
专利能否吃一辈子?
对于原研药的高定价,国内企业普遍表示不平,而反应最为激烈的无疑是广州贝氏药业,它甚至将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原国家计委告上了法庭。
事件起源于2001年底国家计委公布的一份30种抗感染类药品单独定价方案,其中对氧氟沙星片剂的定价规定:广州贝氏药业生产的氧氟沙星片剂100mg×20片每盒最高零售价格为15.5元;而日本第一制药株式会社生产的同样规格的氧氟沙星片剂(商品名:泰利必妥)最高零售价为41元;上海信谊的氧氟沙星片剂200mg×6片价格为21.5元。在附表中,在氧氟沙星一项的备注栏里,日本第一制药和上海信谊都标明是“原研制药品”,而贝氏药业则标明的是“仿制药品”。对此,贝氏药业的老总贝庆生大感不平:日本第一制药在中国并没有为氧氟沙星申请专利,凭什么享受价格保护?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外资企业生产的氧氟沙星片的质量、疗效、安全性比广州贝氏药业生产的氧氟沙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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