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与忧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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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10 10:28:55
第1回
随着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发展,人类生活中的竞争现象日趋激烈和白热化,竞争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商业界到学术界,从成人世界扩展到儿童世界。竞争是在有限资源的分配中所必然产生的,无人能避免。城市生活工作压力大、节奏紧张、人际关系复杂,使人们持续处于应激状态,很容易心情低落,由此造成各种身心疾病,抑郁症就是其中一种。
心情低落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几乎所有人都体验过沮丧、忧郁的心情,但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心情可能严重到构成一种需要治疗的障碍。抑郁症属于心境障碍,主要表现就是心情低落,并由此引起生活中其它活动的减少,如社交被动、进取心减退、生活疏懒等。抑郁症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使工作效率下降,由此造成的各种无形损失代价巨大,有些极端严重者还可能有消极自杀举动。抑郁症还会引起物质滥用,特别是烟草滥用和酒精滥用,由于心情郁闷,无法解脱,抑郁者往往求助于具有轻度欣快和麻醉作用的香烟和酒精,因此很容易染上吸烟和酗酒的恶习。
对抑郁症的原因,目前有两种看法。一是认为抑郁症是社会病,即是由于现代社会生活紧张、竞争激烈,人们郁积的苦闷心情无法得到疏泄所致,因而是一种社会过程,治疗抑郁症需要改变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抑郁症是一种生物学现象,抑郁心情可能是由于大脑中调控情绪反应的某种机制出了问题,这一观点找到了一些实验结果来支持他们的观点。上述两大学派事实上代表了精神卫生领域中关于病因学问题由来已久的两种观点,即社会心理学和生物医学观点,人类精神方面的疾病几乎都可以用这两种观点来加以解释。这两种观点也各有一些著名的代表人物,他们的观点将在以后陆续提到。
人们在认识一个新事物时,往往会提出两个问题,它是什么,和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思维方式正是哲学上的决定论和还原论。对于抑郁症,精神科医生有两个问题要解决,其一是它是什么,其二是它怎么会有的。有人主张,在科学尚未发展到高度先进的情况下,大家不要着急问它是怎么来的,而是要先搞清楚它是什么,就这样一个问题也足够任何一个专业精神病学家研究一辈子的了。所谓“它是什么”,也就是描述,把抑郁症写清楚、写明白,让大家都知道是这么回事。这种观点贯穿于新近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中,它是国际医学界最高级别的分类体系,被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根据ICD-10,一个人只要有某些表现,就可以诊断为抑郁症,应该去精神科医生那里咨询、治疗。但也有人认为,既然抑郁症有那么多原因,分类时也应把这些原因考虑进去,这一观点被《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采纳。
因为要考虑原因,诊断就相对严格一点,例如有个人被老板骂了一顿,心情不好,垂头丧气,几天不上班,三个星期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按照国际分类,他已经符合抑郁症标准,应该就医服药。而按照严格标准,要考虑原因,他只不过是适应能力差了点,做做思想工作就行了。
从总体上说,从严控制抑郁症诊断标准,使抑郁症的患病率大大下降了,但隐藏的一个危险是,大量有抑郁情绪的人被忽视了,他们的状况得不到应有的关怀,缺乏必要的医疗干预,更为不良的后果是,他们的抑郁情绪会造成周围人之间的冲突并感染周围人的情绪,由此带来的隐性的工作效率下降和生活质量下降是无法估量的。
第2回
人类是有思想、有理智、有情感的高级生物。人的情感也会发生问题,也会出故障。这种故障就是情感障碍,新近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称之为“心境障碍”。在我国,传统上习惯称为“情感性精神疾病”。情感障碍中最重要的疾病就是抑郁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估计,全世界有5亿人正患着各种各样的精神疾病,也就是说,每10个人中有1个人有精神疾病。其中,约有1亿5千万人正患着情感性疾病,其患病率为3%。因此,情感性疾病特别是抑郁症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常见病和多发病,是精神卫生界研究和服务的重点。
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一项关于“疾病负担”的调查,以因病造成“伤残”-功能缺损统计,抑郁症位居第二,仅次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占全部疾病总负担的6.2%;如果加上居第13位的双相情感性疾病(躁狂-抑郁状态交替发作),则达8.0%。随着现代化的进程,抑郁症的重要性还将继续增加,估计在25年后,将占疾病总负担10%左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抑郁症将是跨世纪的挑战。
同时,抑郁症又是现代医学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极好范例。遗传、生化、神经生理、神经内分泌、生活事件、人格特征、心理防御、社会支持等,都在其发病机制中起着一定作用。包括我国在内的全世界的科学家们,都在为探索抑郁症之谜进行着不懈的努力,而且已经取得了相当进展。
更重要的是,抑郁症治疗方面的研究进展已经相当引人注目。抑郁症是一种可以治疗的疾病,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不少新型的抗抑郁药相继问世,例如选择性5羟色胺回收抑制剂(SSRI)其疗效肯定,副反应少,受到医生和病人的欢迎。在非药物治疗方面,心理治疗也有相当的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早在1984年,中华医学会神经精神科学会便召开过情感性疾病的专题学术会议。那是一次成功的会议,使我国的精神科同道对抑郁症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抑郁症诊断不足、易被忽视或误解的状况在专业领域有所改变。时隔10年,中华精神科学会就情感性疾病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这就是1997年4月在苏州召开的全国情感性疾病学术会议。和当年相比,人们对抑郁症的认识和对策又有了长足的进展。全国同道,相聚一堂,交流经验,切磋探讨,无疑将会促进和推动事业的发展和科学进步,并将使为数众多的病人及其家属得益。同时,与会者认为,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精神卫生领域在抑郁症研究的许多方面仍然有相当距离,与数以千万计的我国病人的服务需求相比,距离更大。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调查估计,我国95%的抑郁症患者并未得到应有的、符合科学原则的服务,很多人的病情被误认为是思想问题,因而在就业、工作表现以及生活诸多方面处于不利地位,或其病情的严重程度没有被周围人充分认识,而没有得到正规有效的医学干预,在各种仅有辅助作用的心理咨询机构之间辗转,贻误了及时治疗。因此,普及抑郁症的知识,是精神卫生工作者提高诊断水平的同时又一项重要任务。
第3回
精神病理中有两种:
(l)描述队限于对现象或临床事实的描述;
(2)理论的,关于病理状态发生的可能原因和病理基础的理论,如精神分析学说,认知学说,行为学说,羟色胺学说等。我们先讨论描述的精神病理学。分析地说,抑郁症可有下述8个方面的症状。
1.基本症状是心情低落。这是诊断抑郁症的必备要件,且心情低落持续至少两周,病人因此感到痛苦而求治,或者,心情低落妨碍了病人的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隐匿性抑郁症是—个很有教学意义概念,它告诉我们,不少抑郁症病人就医时只诉述躯体症状而不谈及心情。但隐匿性抑郁不是一个诊断,因为一旦发现病人有抑郁心情就可确诊时,抑郁症便不再是隐匿性的了。
2.主要精神症状。这是心情低落的直接体现。教育程度和智力水平低的人不能直叙他们的心情,对于他们,下述症状对诊断更有价值:
(1)日常兴趣显著减退甚至丧失
(2)无望感
(3)无助感
(4)精力和动机减退或丧失
(5)自尊和自信下降,自我评价下降
所有这些症状都是下降减退和丧失,因此常被概括为失落感,但失落感含义广泛,抑郁症可说是严重而持久的失落感。
3.生物学症状:
(1)精神运动性抑制
(2)睡眠醒觉节律紊乱
(3)性欲减退或丧失
(4)体重下降显著,并非由于躯体疾病或营养不良
(5)内脏功能广泛性下降
(6)植物功能紊乱
4.常见的伴发精神症状:
(1)焦虑;
(2)犹豫不决,思维反刍,强迫观念;
(3)疑病症状;
(4)人格解体;
(5)注意不集中记忆减退,思考困难;
(6)疲乏感。
5.代偿症状。只见于没有抑制的内源性抑郁症。—种表现为兴奋,另—种表现为性欲亢进,还有一种是强作欢颜,故意找家属或大夫谈话,说自己抑郁症已经好了。
6.过渡症状或混合症状。只见于双相抑郁,如多动而忙乱的抑郁,件有观念飞跃的抑郁。激越性抑郁症是一种例外。
7.精神病性症状,也叫精神病性加工。主要有妄想、幻觉之类症状,可造成诊断困难。
8.附加症状或并发症状。这一类症状并非抑郁症所固有,如不能识别,也会造成诊断困难或误诊。主要有两类:
(1)外伤、感染或药物引起的症状
(2)病前人格特质(如嫉妒、猜疑)尖锐化(如病态的嫉妒、偏执症状)
第4回
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抑郁症是人类最常见的疾病之一,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世界人口中患抑郁性疾病者有1.2亿至2亿人。
抑郁症中,约65-80%出现自杀意念,45-55%出现自杀行为。很多轻性抑郁症、不典型抑郁症和以躯体不适为主要申诉的抑郁症病人,因未及时识别,在临床各科中误诊和误治,不但耗费大量人力和医药费用,而且常对病人造成痛苦和损害。
抑郁症一词,不但包含原发性抑郁症,也包括抑郁性神经症和其它伴随有抑郁的情况。抑郁综合症的典型表现有:
1)情绪低落。
2)无愉快感或兴趣丧失。
3)睡眠障碍,常见失眠,早醒。
4)食欲下降和体重减轻。
5)精力缺乏,做事费力。
6)精神运动性迟缓和激动。
7)自我评价降低,自责,能力下降。
8)思维迟缓,思考困难。
9)自杀意念和行为。
轻度、不典型抑郁症的识别比较困难。
抑郁综合症分为原发和继发两类。继发于躯体疾病和药物者要细致,针对原发病处理。原发性抑郁症分为双相和单相两型。双相者常常要锂盐治疗。快速循环的双相病人可根据情况进一步分类,按轻重程度分为重度和轻度。按精神病性症状存在与否,分为精神病性与非精神病性。按生物学病症状的明显程度。又有“内源性”与“非内源性”两类症状模式,对重性,精神病性抑郁症具有内源性症状者,对三环类或四环类抗抑郁药有良好疗效。问题在于先要查明有无双相抑郁症的可能。因为一些抗抑郁药疗效不好的抑郁症,后来发现原来是双相,单相抑郁心理社会因素最有重要作用者药物治疗效果可能不够满意,或对三环类抗抑郁药副作用还能接受,往往需要心理治疗。
抑郁性神经症和轻性,非精神性抑郁症不易区别,关键在于前者病程持久,长达2年以上,其间无长达数月之缓解,缺乏 “内源性”模式。
第5回
美国的贝克医生(1976)提出了抑郁症的认知模型。认知是行为和情感的中介,适应不良行为与情感和适应不良有关。人们早年经验形成的“功能失调性认知假设”一旦为某种严峻的生活事件所激活,则会产生大量的“负性自动想法”,进而导致情绪抑郁,负性认知和抑郁情绪互相加强,形成恶性循环,使抑郁持续下去,形成抑郁症。因此,要使抑郁好转,改变病人认知,打破恶性循环就成了干预关键。
认知治疗的合适对象:单相非精神病性抑郁症和抑郁性神经症。
认知治疗特点是主动的,指导性的,重视“这里和现在”的问题,但并不能排斥潜意识过程。
认知治疗一般是短程,有时间限制,约16-20次治疗性会谈。
认知治疗的医患关系是平等协作的关系,采取共同体验的方式,强调病人的自我帮助。
认知治疗过程分以下几期:
开始期:主要任务为主采集病史,进行临床评估,了解问题发生发展过程,决定对认知治疗是否适应,取得治疗协议,注意建立治疗性医患关系,紧急情况(如自杀企图)的处理。
第二期:帮助病人认识自己的问题,包括帮助病人评定情绪,认识想法的情感,行为之间的关系,促进病人活动可作为一个开始步骤。为了激发病人活动的动机,医生的指导语为:精力不足,活动减少,是抑郁症的症状,它使您什么也不想去做。因为您什么也没有做。于是您责备自己无能,意志薄弱。甚至觉得生活似乎也没有什么价值。这样又会加强您的抑郁,结果您觉得更难做任何事,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动可能打破这种恶性循环,您试试找点事情做做如何?
当病人对想法、情感和行为关系有了一定理解的时候,可将治疗重点转移到帮助病人识别负性自动想法上来。认知治疗的中心环节,大多数通过会谈。询问病人对一些活动的预测或信念可以发现,负性自动想法的基本特点:
1.它是负性的或消极的,因为这种想法和不良情绪有关;
2.它是自动的,即这些想法并不经过逻辑判断而突然出现于脑中,虽然它并无足够的证据,但病人常相信它是真实的,一旦病人着手捕捉负性自动想法,病人的情绪就会出现好转。功能失调性想法记录(认知治疗日记)是一种很有用的作业,可以帮助病人学习识别认知歪曲和找到合理的认知方式。
第三期:检验负性自动想法的真实性。认别负性自动想法之后,应和病人一起讨论,将这些负性想法作为一个尚待检验的信念和假说对待,然后一起磋商采取一些措施,对负性自动想法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检验。由于负性自动想法来被证实,病人的认知随之改变,如果事情的发展正如病人预期的那样,也是了解病情的有价值的资料,可用作进一步治疗的基础。
第四期:识别和改变病人功能失调性认知假设。这种认知假设由童年经验形成,多半是潜意识的,它是负性自动想法产生的基础,已成为病人人格的组成部分,只有识别它并使之改变,抑郁才能从根本上好转。功能失调性认知假设的识别大多数依赖于推理,需要病人处理不同问题时认知方式进行连贯的思维。例如完美主义追求,过高的期望和抱负,忽视有价值的经验和寻求的认知方式等等,是这些功能性认知假设的几个例子。
第6回-抗抑郁治疗新进展
抑郁症的治疗方法不外乎三个方面:心理治疗、药物治疗、和电休克(抽搐)治疗。较轻病例或许可以单用心理治疗,例如前面提到的认知治疗;中重度的病例必需药物治疗;至于严重病例,特别是有消极意图或行为,就必须住院、施行电疗。
近年来,在抗抑郁治疗的理论方面有所进展。有关心理治疗和电休克治疗的问题将作专题讨论,这里拟介绍在抗抑郁药的临床应用方面的几项新进展:
一、对抑郁症的认识
1)抑郁症是病,不是单纯的心理问题或性格缺陷。
2)抑郁症的诊断问题。可产生抑郁情绪的疾病包括抑郁症、抑郁性神经症、神经衰弱等,抑郁症必须与抑郁性神经症、神经衰弱相鉴别。
3)抑郁症的自然病程
二、抗抑郁药治疗疗程
近年对于抑郁症的自然病程进行了研究,发现大多数病例往往会多次复发;而且因为没有得到正确治疗,有5%到10%迁延成为慢性。针对这个情况,应用抗抑郁药治疗脑疗程,有了相应明显改变,目的在于预防复发。最近,国际上提出的疗程方案强调足量和长程
抗抑郁药治疗的疗程
抑郁发作疗程
药物剂量
第一次
急性期
6-8周
足量
(或至症状消失)
持续期
4-5月
足量
逐渐停药
1-5月
每周减量25%
第二次
4-5年
足量
第三次
无限期
足量
三、新一代抗抑郁药
作为一种理想的抗抑郁药,应该满足以下要求:1)疗效好;2)见效快;3)副反应少;4)对以脏无毒性;5)安全,即使超量服用也不会致死;6)服用方便;7)价格低廉。五十年代出现了第—种抗抑郁药一丙咪嗪,随后形成了三环类(TCA)这个系列。TCA被称为标准抗抑郁药,对抑郁症的疗效相当好,但有不少缺点:
1)临床应用TCA,20%至30%病例未见效果。
2)不良副反应明显,对心脏有一定毒性。
3)剂量需要逐步调整,不能一步到位。
4)超量容易中毒,甚而致死。
七十年代以来,新药不断涌现,但是上述目标仍未能全都达到。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疗效:不论是典型的抗抑郁药三环类(TCA),还是选择性5羟色胺回收抑制剂(SSRI),抑或新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疗效都在60%至80%之间,不相上下。但是总有一部分病例未能显效;所以,在疗效方面,至今未见有所突破。从Kapers的综合分析(meta—anaylsis)看来,SSRI与标准抗抑郁药丙咪嗪或阿米替林的效果确实相当;而马普替林的疗效似乎稍优于阿米替林。
至于见效速度:看来不论哪一种药,都有一个l—2周的潜伏期,并无例外;有些人往往自诩某药数天便能见效,实际上只是少数病例的个别表现,或者是纯属商业宣传而已。
从上述第3至第6条来看,新一代抗抑郁药确实有所突破。以SSRI中的百忧解而言,副反应很少,对心脏都没有毒性,即使超量服用仍然较安全,一般都是每天服药一次,而且不需作剂量调整,比较方便。
然而,这些新药的价格较高,对于目前国内大多数工薪阶层的一般经济水平而言,较难长期服用。但是,无论如何,这些新药的出现,毕竟是抑郁症治疗方面的一大进展。
第7回
目前,临床上最常用的抗抑郁药是5羟色胺回收抑制剂(SSRI),这类药物是通过抑制大脑神经元突触间隙的5羟色胺回收以提高突触间隙5羟色胺浓度来达到其抗抑郁作用的。最先发现5羟色胺(血清紧张素或称血清素)的是IrvinePage。他原本是想用于血管收缩。许多年后才被发现与抑郁症有关,抑郁症是现代社会中相当普遍的疾病,在美国有一千五百万成年人患有抑郁症;三分之一的人—生中会患抑郁症。
最近,抑郁症伴随焦虑问题很为人们注意。大约三分之二的抑郁疾病人同时伴有焦虑症状,5羟色胺被认为与其有关。
调查3万多例服用SSRI与丙咪嗪的抑郁症病人,发现36%的病人同时服用安定类药物以帮助睡眠,其中服用Paroxetine的病人伴服安定类药物的比例最高。事实证明,当抑郁症伴有严重焦虑时,SSRI加用短效抗焦虑药物是很必要的。但要根据各种SSRI的副作用全面衡量来选用。
SSRI的副作用包含恶心、头痛、睡眠障碍和性功能障碍。百忧解因为其副作用小而被认为是首选的抗抑郁剂,其恶心通常出现在治疗早期,并通常在2周内消失。Nefazodone与三唑酮相似,但不影响睡眠,不会象三唑酮那样产生直立性低血压。而TCA的抗胆碱能副作用极大。
一项研究表明,352名服用SSRI或丙咪嗪病人在停药的5天内有12%的病人出现了至少一种新的症状,最多见的有头晕、感觉异常、嗜睡、激惹及情绪低落。这些戒断症状出现的频率为:丙咪嗪30%,Paroxetine20%,Fluoxamine14%、Sertraline2.72%,百忧解为0%。这主要因为百忧解的半衰期长,疗效持久。
SSRI在与MAOI合用会出现高血压危象已是众所周知,但单用一种SSRl也会产生一些“5羟色胺综合症”。有以下三种以上情况:意识模糊、轻躁狂、出汗、反射亢进、肌痉挛、震颤、发热、腹泻等,可考虑“5羟色胺综合症”。
常用抗抑郁药的一般初始治疗剂量为:百忧解20mg,Sertraline50mg,Paroxetine20mg,Venlafaxine75mg,Nefazodone200mg,Bupropion200mg。英国的一项对SSRI处方剂量的交叉研究表明:部分SSBI分实际临床治疗剂量超出以上所列,如Fluoxamine与Sertraline,而百忧解不会超出一般剂量。
抗抑郁治疗需维持多久?长期研究证实,抑郁症极易复发,而单次发作却属偶然。以下这些病人必须接受终生维持抗抑郁治疗:50岁以上的首次发病病人;40—50岁,曾有二次以上发病史的病人;或曾有3次以上发病史的病人。
除了百忧解等SSRI以外,最近还有其它研究在尝试治疗抑郁症。关于人的头脑还有许多谜,许多新的领域有待开发。
第8回-抑郁症及其长程治疗策略
一、心境谱系障碍
七十年代以来,世界精神医学界尤其是美国将较多注意力放在心境障碍(MD)上,通过多领域特别是大量临床及家系遗传的研究,对MD的分类和诊断进行不断的修订。自DSM-III(1980)将MD以两分法分为重性抑郁症(单相抑郁症UPD)以及具有充分症状群的躁狂为依据的双相障碍(BPD)截然的两个类别。其后由于双相障碍临床现象学的复杂性,至DSM-IV正式将双相分为l、2两亚型。七十年代后期以来,以Akiskal为代表的美国精神病学者对MD尤以对BPD的长期纵向研究,发现大量过去非经典形式的BPD未被诊断出来。由于对BPD临床复杂性、变异性、治疗困难性及预后不佳的深入认识,为了指导临床医生更多地对BPD的了解,改善其预后,Akiskal早在1983年及最近于l996年两次提出以软性BPD为重点的、新的MD分类及诊断方案,并建议在制订DSM-IV时做相应的修订。
Akiskal根据临床大量资料,提出充分爆发的有躁狂的BPD(即精神病性BPD)及严格的UPD只是心境谱系障碍的两个极端,在其间有一广泛双相谱系障碍,除了具有轻躁狂(HM)外,他将患者有BPD家族史及患者具有素质性情绪不稳包括环性情绪及情绪旺盛这两者做为诊断BPD的软指标,而素质性情绪称之为软性双相症状,将这些软指标加列于诊断BPD的依据中,据此,在BPII型之外,尚分出BPIIl型做为BPD正式亚型,并将BPII和III合称为软性双相。此外,Akiskal还提出,在DSM-IV中的经典混合型外,还有不同形式组合的非经典混合型,临床上多见。提出由抗抑郁药治疗引发的轻躁狂,从追踪观察中心属于BPD。因此,在他的分类系统中扩展了一个双相谱系障碍。另一方面,除将具有软性双相诊断指标的抑郁障碍排除BPD中。因此,UPD被明显地缩小了,而称之为“严格定义的UPD”或“纯UPD”。
上述的分类及诊断新概念,已被当前美国精神病学界广泛接受。Akiskal主张在DSM—4未修订前,临床医生不必一味追随正式的分类及诊断规定,完全可根据临床表现,宁愿冒暂时扩大BPD诊断的风险,也不要疏漏双相酌诊断,以免做出不利于预后的错误治疗决策。
二、抑郁症的长程治疗策略
根据长期纵向临床研究,对MD的反复发作病程及远期预后的深入了解,以及对疗效、治疗对预的影响的研究,九十年代初提出“长程治疗”的概念策略,将抑郁症的治疗划分为急性治疗期、继续治疗期及维持治疗期,并对每期的治疗目的都有明确规定。为配合两个治疗期的划定,将判定疗效和预后的六个概念(即发作、治疗有反应、缓解、复燃、康复和复发)重新统一。这种长程治疗适用于UPD,也适用于BPD。
对纯单相抑郁症的长程治疗措施较为简单。根据患者发作严重度、频率、躯体状况、耐受性及依从性、治疗措施的疗效、适应症、副反应、使用方便否、安全度等来决定长程治疗的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及必要时电休克治疗。抗抑郁药中传统的三环类、四环类,正在被新型的SSRI类及选择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RIMAs)所取代。
但对双相谱系障碍的长程治疗却涉及相当复杂的问题,由于用抗抑郁药治疗双相抑郁发作可诱发轻躁狂或躁狂,抗精神病药治疗双相躁狂的过度兴奋和精神病性症状时,有可能促使转换到抑郁,因此强调治疗中应更多地使用不引致快转相的心境稳定剂(moodstabilizers),尤其在维持治疗期,由于单个药物对双相障碍疗效不好,当前强烈主张多种药物和措施联合治疗的策略。同时根据临床的不同类型(如急性躁狂发作、双相抑郁、快速循环型及混合型)拟定出各有针对性的多种药物联合的治疗方案。
第9回
对抑郁症患者违法行为责任能力的评定
精神疾病患者违法行为责任能力的评定,目前在国内都日趋严格化。评定疾病患者的责任能力时,必须考虑医学及法学两方面的要件,两者不可缺一。
医学要件包括:
(1)确定医学诊断,当以CCMD—2—R为标准;
(2)作案当时处于发病期、缓解期、还是部分缓解期?
(3)该病与其作案行为有无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
(4)被鉴定者有无某种或某些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等)促使或影响他去作案?
(5)被鉴定人在作案当时有无明显意识障碍或智能明显缺陷并与作案行为有关?
法学要件:被鉴定人中作案当时,是否由于患某种精神疾病或症状使其实质性辩认能力或自制能力受损?受损程度如何? 是轻微受损、明显削弱、还是完全丧失?从而为评定被鉴定人的法律(责任)能力提供法学根据。如果只有轻微受损(如普通醉酒、生理性激情)则应评定完全责任能力,明显削弱者评定部分责任能力,完全丧失者评定无责任能力。
对抑郁症患者违法行为的责任能力评定也应如此,重点是审查其作案当时的辩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如何,千万不可出于“他是病人”的同情,怜悯而不严格按法律办事,否则就会有失于“循情枉法”的危险。根据抑郁 症的临床类型及其违法行为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轻度抑郁症,患者如有违法行为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皆应评定“完全责任能力”。
(二)业已缓解或大部缓解的抑郁症,如有违法行为时,除特殊情况外,应评定“完全责任能力”。
(三)重性抑郁症,其违法行为归纳以下几种:
(1)伴发的幻觉、妄想等症状,出现冲动性危害行为,如杀人、伤害、破坏、纵火等,因患者丧失了实质性辨 认能力,应评定“无责任能力”。
(2)抑郁症患者的“扩大性自杀”,特点意识清晰,对自己的行为并非完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所杀对象都 是患者无仇怨的亲人,国内外学者多评定为“轻微责任能力”。
(3)抑郁症患者的“曲线自杀”,特点是所杀害对象与其无仇怨,常是无抵抗能力的幼、老、病、残者,拘捕 后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强烈要求处死偿命,应评以“部分责任能力”。
(4)抑郁症的“诬 告”,应评定“部分责任能力”。
(5)抑郁症的报复行为,视患者的抑郁严重程度、有无自 杀未遂的情况及患者家属反映的“自杀观念”的可信度,评定为“部分责任能力”或“完全责任能力”。
(四)抑郁症患者的其它违法行为,视患者辨认或控制能力有无明显削弱,违法行为与抑郁症的关联来评定“部分责任能力”或“完全责任能力”。
总之,在进行司法精神鉴定时,必须根据医学事实来判断患者的责任,克服主观随意评定责任能力的弊病,从而避免具有一定责任能力的人逃脱应负的罪责而逍遥法外,这对维护社会治安、健全国家法制、保护 精神病人与受害人双方的正当合法权益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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