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血忌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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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24 09:21:31
忌食物品
凡咯血之人,应当忌食下列食物。
胡椒
大辛大热,纯阳之物,辛走气,热助火,咯血之人切忌。《随息居饮食谱》指出:“多食动火燥液,耗气伤阴,故阴虚内热血证皆忌之。”《本草经疏》亦告诫:“血有热,与阴虚发热,咳嗽吐血,……切勿轻饵,慎之慎之。”咯血多为肺经有火,自当忌食。
花椒
俗称川椒,性温辛辣之物。《本草经疏》中认为:“肺胃素有火热,……咸不宜用;一切阴虚火盛,火热上冲,……衄血,咯血,吐血等证,法所咸忌。”因此,无论支气管扩张咯血,或是肺结核咯血,均当忌食之。
生姜
性温味辛,为最常用的调味食品。《本草经疏》中说:“阴虚咳嗽吐血,……法并忌之。”清代著名食医王孟英亦说:“阴虚内热血证均忌之。”咯血皆为肺病,阴虚内热者居多,故咯血者皆忌食生姜。
桂皮
性热味辣,为常用调味食品,有助热上火之弊。《四川中药志》指出:“阴虚有火者忌服。”咯血之病多属肺经有火,故当忌食。此外,肉桂与桂皮性味作用相同,亦为助火动血之品。《本草经疏》告诫:“阴虚吐血咯血,鼻衄齿衄,汗血,……法并忌之。”无论何种出血之病,皆当忌食肉桂,咯血者亦然。
人参
性温,味甘微苦,大补气血,易助热上火。常食之极易出现咯血或鼻出血,年轻体壮之人尤为易见。《本草集要》中说得明白:“阴虚火动,劳嗽吐血咳血等证勿用之。盖人参人手太阴,能补火,故肺受火邪者忌之。”咯血之人多为肺经有火,或阴虚内热,故凡咯血之人,切忌服食。
狗肉
性温助热,为温补助阳食物。《本草纲目》中说:“若素常气壮多火之人,则宜忌之。”《本草经疏》亦云:“发热动火,凡病人阴虚内热,多痰多火者慎勿食之。”凡肺热咯血之人,应当忌食。
荔枝
性温,味甘酸,易上火助热,阴虚火旺的咯血者,法当忌之。《食疗本草》早就指出:“多食则发热。”《本草纲目》中亦告诫:“鲜者食多,即龈肿口痛,或衄血,火病人尤忌之。”咯血者多肺经有热,或是阴虚内热,故当忌食。
樱桃
性温味甘,《日用本草》认为:“其性属火,能发虚热喘嗽之疾。”《饮食须知》中还说:“过食太多,发肺痈肺萎。”所以,肺热有火的咯血之人,自当忌食之。
龙眼肉
性味甘温,多食易上火,生内热。《本草汇言》中曾有告诫:“桂圆甘温而润,肺受风热,咳嗽有痰有血者,又非所宜。”无论支气管扩张咯血,或肺部感染咯血,或肺结核阴虚火旺咯血者,皆当忌食。
砂仁
性温味辛,既是中药,也是调味香料。《本草正义》认为砂仁“其气辛燥而动血”。《药品化义》中告诫:“肺有伏火忌之。”咯血者多肺有伏火或阴虚内热,故当忌食。
杨梅
性温,易助热上火,促使咯血加剧。如《本经逢原》中指出:“血热火旺之人不可多食,恐动经络之血而致衄也。”《随息居饮食谱》也认为“多食动血”。所以,凡血热有火所致的咯血咳血吐血,包括鼻出血、牙龈出血之人,皆当忌食之。
胡桃仁
性味甘温,能补肾,温肺,益命门之火。因火热出血之病皆当忌食之。正如《本草经疏》所言:“胡桃,肺家有痰热,命门火炽,阴虚吐衄等证皆不得施。”因此,肺热火炽的咯血者,切勿食之。
此外,咯血之人还当忌吃大蒜、韭菜、辣椒、茴香、八角、丁香、荜拨、荜澄茄、草豆蔻、食茱萸、羊肉、鹅肉、海马、海龙、槟榔、肉苁蓉、锁阳、香烟及酒等。休 闲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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