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需社会、家庭共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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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03 23:20:17
精神分裂症患者发病时的病理体验,犹如遭受“创伤性经历”,传统疗法所采取的限制自由和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以及周围人缺乏同情的态度,使患者的心理体验“雪上加霜”。而家庭支持系统是这类患者所能获得的社会支持系统中最直接、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家庭对患者给予有效的心理干预,以减轻患者精神病理过程带来的创伤体验,有助于帮助患者更好地恢复正常的社会
生活。
浙江省富阳市调查表明,农村各类精神疾病以精神分裂症患病率最高。为此,该市精神病防治院副院长章浩明等进行了《精神分裂症的家庭关系及心理干预效果对照研究》,主要探讨农村患者的家庭心理支持所存在的问题,并观察心理干预对存在问题的影响,旨在改善患者的治疗,减少复发。课题组以富阳市近年来农村109名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一年的干预随访,应用阳性和阴性症状评定量表、社会支持和家庭照料负担量表、父母教养方式问卷、服药依从性评定、自知力及治疗态度问卷等规范化心理测评工具作定量评估。结果表明:农村精神分裂症患者自幼存在着教养过严,缺乏温暖,从父母那里得到的行为示范与指导,以及关注、理解与保护显得不足。提示这类患者家庭成员之间情感沟通不畅,行为容易冲突,家庭角色缺少认同等特点。患者的家庭由于病人的影响,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水平受到损害,家庭关系紧张,患者病重时所获得的心理支持较少,这可能与家庭成员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及对精神卫生知识不了解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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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研究提示,对精神分裂症的防治,应特别重视家庭环境及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由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早期存在丰富的精神症状,因而干预效果不佳。但到精神症状基本控制后,应对患者及其家属及早、定期采取有效的心理干预措施。一是在患者症状大部分控制后,帮助其进行社交及技能训练,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等。二是对患者家属进行精神病防治知识教育,依据个体化的原则对家属的心理问题进行心理支持,改善患者的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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