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围棋规则(1989年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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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06 08:59:37
日 本 围 棋 规 则(1989)
财团法人日本棋院以及财团法人关西棋院对1949年10月制定的日本棋院围棋规则进行重新修定,制定了日本围棋规则。本规则必须基于对局者的良知和相互信赖的精神来加以运用。
第1条(对局)
围棋的目的是争夺地的多少,从竞技开始至第9条“对局停止”时止。双方在棋盘上较量技艺,至”终盘“为止的整个过程称为“对局”。
解说:对局的范围是指在不重开对局的情况下,对弈双方从初手到接连放弃着手(俗称通过)时的“对局停止”时为止。(详细参照第2、9、10条)
第2条(行棋)
对局双方,一方执黑另一方执白,轮流下子行棋。
1、轮流下子行棋是权利;
2、行棋权利的放弃(通过)是放弃者的对局停止宣言,接着对方也通过时,对局即停止,这时不能再往下行棋。
第3条(着点)
棋盘纵横十九路,共有361个交叉点,棋子只要符合第4条的规定在棋盘上存在,就能在棋盘上交叉点中空着的(以下称为“空点”)任何一点行棋。已经行棋落子的点称为“着点”。
解说:1、使用纵横十九路棋盘,是专业棋手的规则。除了初学者使用的九路棋盘外,只要在对局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将来使用二十一路棋盘也是可以的;
2、交点、空点、着点:参考图1的黑1的点称为“交点”,共计361个;尚未落子的点称为“空点”,黑1那样已经下子的点称为“着点”;
3、不符合第4条规定,不能下子的空点:由于下子行棋,结果产生了紧邻处没有空点存在的棋形,因而不能在棋盘上着手。
第4条(棋子的存在)
下子后,一方的棋子在其邻接点上只要有空点,就可以在棋盘上存在; 如没有空点,则不能在棋盘上存在。
解说:不能在棋盘上存在的棋子:参考图3的白子,由于邻接处没有空点,则不能在棋盘上存在。
第5条(提子)
由于某一方下子,使对方的棋子不能基于前条规定在棋盘上继续存在时,则应该把对方的这部分棋子全部提取,被提取的棋子称为“提子”。这时,把棋子提取完毕,这步棋才算结束。
解说:被提取的棋子参考图4的1-5,由于黑1,白子在其邻处没有了空点,故不能继续在棋盘上存在,黑方必须把这部分白子全部提取。提完后,这步棋才算走完。 注:6-8黑1把白△子提取后,这步棋结束。此时产生了空点,故根据第4条规定,黑1可以走。
第6条(劫)
双方均可以轮流把对方的一个棋子提取的棋形称为“劫”。被提劫的一方,不能下一步马上把劫提回来。
解说:1、可轮流把对方的一个棋子提取的棋形:参考图5的黑1可以提掉白△子。白棋也可以反提掉黑1之子的棋形;
2、不能在下一步马上把劫提回来:参考图5的黑1后,白棋如果不在别的地方走一步以上,就不能在白△子处下子把黑棋提回来。由于这个目的,在别的地方下子称为“寻劫材”;
3、不“寻劫材”便在下一步反提回劫,这时根据第14条规定,形成犯规。全局即告负。
第7条-1(死活)
对方行棋着手后,不被吃掉的棋子,或者即使被提掉又能重新产生出不会被吃掉的棋子,则称为“活棋”。活棋以外的棋子称为“死棋”。
解说:1、对方着手行棋后不被吃掉的“活棋”参考图6的1-4的所有黑棋均是“活棋”。
2、即使被提取又能重新产生出不会被吃掉的棋子的活棋:参考图7的1-3的黑△一子、黑△二子和黑△一子,如白方着手均会被提掉,但黑方下一步棋又可把白棋子提取,从而产生出不会被吃掉的棋子。这是“倒扑”棋例。
3、死棋:参考图7的1-3的白△二子、白△一子和白△四子全部都是“死棋”。 参考图8的1-3的黑子都是“死棋”。
第7条-2
在第9条的“对局停止”后,在确认棋子的死活时,不能反提回同一劫争。不过,被提劫的一方一旦放弃着手权利后,可以重新反提回那一劫争。 解说:这是有关带劫棋子死活的规定。
1、不能反提回同一劫争:随着对局的停止,劫的反提也随之停止,即便盘上存在“摇橹劫双活”,而有无限多的劫材,也不能利用它来把劫反提过来。 参考图9-1紧气劫的补棋
(1)黑方因为劫材多而不在A位补棋,就此主张终局全产生什么问题呢?(这一点是日本规则与中国规则的相异之处。由于日本规则规定,在终局后计算胜负是以各自所实际占得的“地”的多少来决定的,所以黑不在A位补棋即可多得一目棋,在半目胜负的情况下胜负逆转。而中国规则是以实际生存棋盘上的棋子的总数来决定胜败,故即便黑在A位补一手棋,也不会影响全体总数。在后面的有关双活时的计算上同样相异,这都是胜负是以“地”还是以”活棋总子数“的多少来决定的差异所造成的-译者注)
(2)结论是:如果这样就此终局的话,黑白双方都是“死棋”。
(3)参考图9-2的白△一子,如被黑下在A位即被吃掉,故显然是“死棋”;而黑七子是“死棋”的理由如2-3白1-3所示。(根据不能反提回同一劫争的规定,故黑2只能弃权通过)
2、一旦放弃着手权利后,又可重新把劫反提回来:劫被提后,放弃下一步棋的着手权利后,如同重开对局可以重新提劫。 参考图10-1 缓一气劫
(1)黑方能否不在A位补棋而终局? (2)结论是:只要是白方不在实战中通过劫争来加以解决,而就此终局的话,图中的白一子是“死棋”,黑八子是“活棋”,从而不必在A位补棋。
(3)黑八子是“活棋”的理由如参考图10的2-4的白1至黑6所示。黑2放弃着手权利一次,故可于黑4提回劫争。
3、反提回同一劫必须满足放弃着手的条件:同时出现两个互提的劫时,必须指定在哪一个劫放弃着手权利。 参考图11-1“缓一气劫”与“连环劫双活”并存。
(1)右角和左角的棋形同时在棋盘上出现时,对于右角的“缓一气劫”,黑方能否不在A位补棋而终局呢?
(2)结论是:如果这样终局的话,即使左角存在“连环劫双活”,右角的白△一子也是“死棋”,黑八子是“活棋”,左角的“连环劫双活”不变,黑方不必在A位补棋。
(3)其理由如2-4图白1至黑12所示。黑4反提回劫,是因为黑2已经满足在同一劫争中放弃着手的条件。
第8条(地)
某一方的活棋所围住的空点称为“目”,目以外的空点称为“单官”。有单官存在的活棋称为“双活棋”,双活棋以外的活棋的目称为“地”,地的一点即为“一目棋”。
解说:“地”的基本概念是:“完全的并且独立生存的活棋的目称为地,而共有单官才得以生存的双活棋,因其本身不是独立的活棋,所以其围住的目不是地”。(这是终局后计算胜负时涉及的概念。日本规则规定,胜负是以“地”的多少来决定的。中国规则则是以生存于棋盘的总子数。其中包括“双活棋”的子数的多少来定。因此,计算同一盘棋的胜负,用不同的规则就可能产生相反的结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局面相当细微并且只存有一个“单片劫”时,日本规则是只要打赢该劫便可多得一目“地”,单官与最后计算“地”的多少无直接关系。中国规则由于是以总的活棋子数来定胜负(包括单官)。故在劫材有利的情况下,可以强行“打劫收后”,以此多占得一个甚至数个单官-译者注)
1、目与地参考图12的a-d是黑棋独立生存的活棋的目,所以是地。
2、双活棋与单官参考图13的a位是单官。黑十二子与白五子是共有单官而生存的活棋,所以是“双活棋”,A位是双活棋中的目而不是地。 连环劫双活 参考图14的a, b位,不是某一方的活棋所围住的空点,故为单官。黑六子与白十二子是共有单官的双活棋。
3、为确定“地”收单官 参考图15的状态,因黑白都是共有a位单官的活棋,故为双活棋。围住的目不成其为地。黑白双方为了使目变成地,必须在a位下子。
第9条-1(终局)
一方放弃着手权利,接着另一方也放弃时,“对局停止”成立。 解说:放弃着手是对局停止的宣言。接着对方也同样放弃时,对局即停止。双方表明放弃着手的意思时,也就是对局停止之时 。 第9条-2 对局停止后,双方确认棋子的死活以及地,并且达成议对局结束,称之为“终局”。
解说:1、“收单官”、“补棋”是必要着手 为了确认棋子的死活和地,根据第8条规定规定,终局前必须“收单官”及“补棋”。
2、对局停止后的“收单官”、“补棋”规定的例外 根据对局者的协议,对局停止后所进行的适宜的 “收单官”、及“补棋”。不属于规定内的着手 。
第9条-3
对局停止后,一方要求重新开始对局时,必须服从对方有先行下子的权利。 解说:1、重开对局的要求即解除对局的停止状态。再次开始竞技。
2、对方有先行着手的权利 (1)对局再开之前,在停止期间如果有规定外的着手 ,可视其为无效,重新开始对局; (2)从要求重开对局的对方开始行棋。
3、必须服从本项规定被要求重开对局的一方,如果认为无继续着手的必要性,可以放弃着手权利。
第10条-1(决定胜负)
双方达成终局协议后,相互把自己地中的对方死棋子取出,加算到提子中。
解说:地中的对方的死棋子,没有必要根据第5条的方法将其全部围住之后再提取,可以不着手而直接就此提去。
1、终局后可以就此提去的棋子 参考图16的白△一子是黑地中的死棋子,终局后黑方可以就此将其提去;
2、终局后不能就此提取的棋子 参考图17的黑△二子虽是死棋,但由于白棋是双活棋,其中的目不是地。因而终局后白方不能就此提去黑二子。 注:白棋可在终局前,在a位提掉黑△二子,黑补,白再提去该黑一子。
第10条-2
用提子互填对方的地,比较双方地的目数,多的一方为胜。相同时称之为“和棋”。
解说 :提子数多于对方的地的目数时,以剩下的提子数加算到自己的地的目数中。
第10条-3
一方对胜负有异议时,必须通过复盘再现等办法,再次确认胜负。
解说:从第一着起复盘再现,再次确认胜负是义务,不得加以拒绝。
第10条-4
双方确认胜负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来加以改变。
解说:例如,发现了“提子”的一部分,或在棋谱中发现对方有连续下子、未寻劫就提回劫等犯规事实(如在胜负确认之前,犯规一方在犯规时即时告负……第14条)。但在确认了胜负之后,不能以上述事实为由来改变胜负。
第11条(认输)
在对局途中,可以提出自己失败来结束对局,称之为“认输”,对方获“中盘胜”。
第12条(无胜负)
对局中出现同一局面反复的情形时,经双方同意,为“无胜负”。
解说:1、同一局面反复的例子 即参考图18的三劫、循环劫、长生劫等出现时;
2、双方同意时作为无胜负 考虑到确认反复次数有困难,经双方同意时为无胜负。
第13条-1(双方负)
第9条的有关对局停止后,对局者发现了有效手段,因此而关系到胜负,以至于不能达成终局协议时,双方都为负。
解说:双方在放弃着手权利后都发现了有效手段,如果让对方先下手则自己必败时,就都不要求重开对局,而不能就终局达成协议时,双方都为负。 参考图19的1-2图的状态下“对局停止”之后,双方都发现a位是有效手段,如让对方先着则败局定,并就终局又达不成协议时,双方为负。 第13条-2
对局中棋子移动了位置,并又继续了对弈,把移动的棋子复归原位后继续进行对局。这时,如果对局者对此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告负。
解说:对局者就移动的棋子复原不能协调时,或者在原来的位置上已有别的棋子存在,或成为不能在棋盘上存在的棋子等到情况。在规则上不可能复归原位时,双方对此都有责任,故均为负。
第14条(犯规负)
如果在双方确认胜负之前,一方违反了以上规则时,在犯规时即告负。
解说:在确认胜负前,无论任何情形,当犯规着手出现时即时告负。
注:胜负确认之后发现时,根据第10条-4的规定,胜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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