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加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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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21 08:31: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加挂牌子和增加事业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6]6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加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管理,今后,在开展国内外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时,均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名义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