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少儿住院可报销一半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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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2-22 13:23:16
除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外,上海市少儿又增添了一重要医疗保障:无须支付额外费用,上海市户籍少儿住院或大病门诊可凭住院账单、户口簿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报销50%的费用。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日从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获悉,《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实行3个月来,已有7700多名患病少儿受益。
“现在上海少儿享受双重医疗保障体系,一是实行10年之久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二是今年9月开始实行的《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杨钧仪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试行3个月,每月报销的少儿人数逐月递增,从第一个月的500多名,到现在已有7700多名少儿享受这一保障。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凡有本市户籍的少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外来媳妇”的学龄前子女,均可享受少儿学生医疗保障。今后如遇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等专科门诊大病医疗,在3个月内,只要凭借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或门诊大病结算凭证、病史资料、医疗费收据及明细账单、本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等,可到区(县)红十字会所在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50%,报销金额上不封顶。凡享受少儿学生医疗保障后,不再重复享受家属劳保和合作医疗报销政策。如果再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可享受双重50%的报销制度。
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少儿家长可凭相关证明,到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集体登记上报、或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红十字会所在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据了解,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办公室将逐步与全市324家定点医院、3000多家登记单位、19个区县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实行联网。明年上半年起,由少儿学生医疗保障支付的费用,将全部实行网上结算,家长只需提供其子女参加少儿学生医疗保障的相关证明,由医院代为结算。
(转载自《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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